各位 版友好
麻烦各法律专业版友协助了解和接下来处理
小弟一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常居大陆做生意
因前些日子疫情严重小弟开始委托朋友从大陆进货在台湾经营FB销售
朋友一听也感兴趣便一起开FB卖场经营(我和他各自经营不同商品不同卖场)
但因收款便利就统一由我的户头进行收款我在找时间和他结帐(户头未借他操作)
莫约五月开始小本斜杠经营约两万多营业额他那边单单和我对帐
而大概七月因FB认为我们违反他们的广告使用条例将我们商场封了
(当时确实有使用违规的方式进行SEO所以才使用FB)
我这边就转到虾皮慢慢经营
而就在上周我突然发现我帐户被警示
去侦查队了解下是有客户觉得我们的产品有问题
因FB已经被封了客户找寻无果直接去警局提告诈欺
所以我就被警示户
经侦查队给的讯息得知道是我朋友的一单生意
马上联系朋友请他找出客户立即联系
最后也和客户化解纠纷 客户理解且愿意和解
但客户跑警局后被告知是公诉不可撤销要将流程走完
侦查队告知会通知我到案说明做笔录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后续笔录
老实交代交易不是我 只是代收款这样会有问题吗?
因目前帐户被警示告知要不起诉处分才能解除,目前着急处理
感谢各位热心版友花时间看完
希望各位法律专家能协助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