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车位租约期满

楼主: rty4455 (凯)   2021-04-12 02:27:00
朋友所有的社区停车位
前几年有和邻居签约 租约是一年
到期日是在前年底 但是朋友太忙一直都没空处理这件事 最近有时间处理了 但是对方避
不出面 按门铃都当作不在家
该辆车目前都还是停在朋友车位都没移车(都长灰尘了)车牌也拔掉 从前年底一直占用
到现在
目前可以想到的方法先寄存证信函
限期移车 若不移车将请拖吊业者迳行移置
相关费用将向他索赔
想请问的是
1.车位所有权人可以迳行将车子拖吊吗?有没有相关的法源依据?
2.存证信函的内容有什么眉角需要特别注意的?
3.这有没有构成所谓的侵占或是窃占?但又想到朋友的情况是有合约在先 对方不当得利
或是侵权 这样还能用刑事告对方吗?
4.拖吊车要将车子移去哪里比较适当呢?
麻烦大大们帮忙解惑 谢谢
作者: yangdemi (杨小帕)   2021-04-12 08:37:00
应该是契约到期变不定期契约而已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4-12 09:20:00
看契约内容怎么写?如果写得好的话,很多问题都可避免。
作者: ixdezqdxd (Distance)   2021-04-12 10:14:00
你的观念是对的,观念通知必须要做,寄出存证信函,最好是能与对方联系上,确定车辆是否报废,都无法联系上时间也要记录,在寄出第二封存证信函,与报案窃占罪,在以无因管理角度为适法管理切入处理,相关费用与利息最后都能一并与请求
楼主: rty4455 (凯)   2021-04-12 14:52:00
了解谢谢大家解惑 那请问有办法在通知后 叫拖吊车把他移置到适当处所(同样社区范围)吗 因为求偿什么的朋友不是很在意 主要是要把车位拿回来移置过程中会全程录影 避免争议当初的契约内容只有提到期满不还车位将可以求偿(扣保证金)没有提到可以强制拖离...
作者: ixdezqdxd (Distance)   2021-04-12 15:48:00
可以,存证信函要载明处理内容与方式,处理时间,与有异议时之联系方式,在不伤及对方权益下可以适法管理他人车辆,对方都没回应,就能执行,事后在求偿所有衍生相关包含时间或人力物力等换算金额之费用。最好还是请警方确认该车辆有无问题,所以请去报案窃占,如有刑案用车或者是赃车之类等相关问题。冒然移动会衍生更多问题。车辆会把车牌拆下来通常不太可能是正常流程或情况,例如非法车辆借牌上路等等之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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