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约从2/20开始我开始从事大货车驾驶的工作,直到4/7离开。
工作背景大约如下:
●车主出钱买大货车(17T)→名字挂在○○货运行
●被雇人员(原PO)“派工”跟“领薪”都直接对车主,几乎跟货运行没关系,只是挂名。
●所以金流方向为:车主接不固定的货运行工作→完成送货→车主领现金→发薪给被雇司
机(原PO)
●做了之后才知道这工作不用缴税,可能有逃漏税问题?
●原PO具备职业大货车驾照,与雇主没有打契约、没有劳健保
●离开原因为严重超时工作,甚至有时没回家以及疲劳驾驶,老板排工作完全不管你有没
有睡觉时间
例如:A趟(0700-1100)、B趟(1100-1800)、C趟新北上货(1900-2300)→睡两小时
(2300-0100)→超载走滨海开夜车到台南第一次下货(0100-0800)→到高雄多处下货
(0800-1400)→D趟回头车高雄到新北(1500-2300)
上货皆为手工叠货并非用推高机且都超载危险度高
●上次发薪日是3/10,并早在当天就已经提出离职意愿,4/7离开,但老板因为自己找不
到人而迁怒不发薪水;想请问版上神人,我是不是拿他没皮条?因还有妻小要养,真的不
知该怎么办才请教大家,谢谢!
●工作期间还有代垫油钱、车辆保养维修费,连同薪水扣住一概不发,皆有单据及LINE纪
录
●可以的话检讨被害者时请鞭小力点,原PO已经深深后悔及反省做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