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益有关亲属间赠与

楼主: za0717 (从零开始)   2021-04-11 11:34:38
爷爷四十年前用叔叔的名字买了一间房子,
现在爷爷过世了,
在遗嘱有提到房子由兄弟姐妹共同继承那间房子,
我们短期内不会把房子卖掉,
所以想用赠与的方式,
依照比例每个人持有十分之1,
因为其他亲友觉得麻烦,
也不想付税金,
想说签个简单的协议书就好,
但我们比较倾向挂名上去,
想请问,
如果是叔叔持有十分之九,
我们持有十分之一的情况下,
因为叔叔是本来持有房屋名字的人,
那这样产权移转所有相关的税金费用( 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赠与税),
是只要支付试算总金额的十分之一,
还是试算出来的总金额都要交呢?
谢谢大家耐心看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1 12:15:00
搞持份? 只是整对方而已算不算借名登记可能都有问题...遗嘱写了就算?? 那我写台北市信义区五千坪土地是我的谁信我这肖话? 对吧现在根本不能拿你叔叔名下房产登记你们名字,好吗??更不用讲,这四十年的房税地价税又是谁缴纳?除非你们当初有公公亲笔跟叔叔双方签下的借名又或是叔叔亲认这是遗产,不然...你的盘算很难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4-11 12:51:00
借名登记只是一种债权,真要一一分析非常复杂。尤其是税的问题。
楼主: za0717 (从零开始)   2021-04-11 12:52:00
谢谢您的回复。爷爷的遗嘱有把房屋的地址明确地写出来,兄弟姐妹们也有署名会遵照遗嘱, 叔叔也有亲笔承诺会按照遗嘱在未来没有居住使用需要时, 卖出时会把款项均分给大家,再加上爷爷当时买那间房子的时候也有写亲笔信(家书)告诉我们爷爷拿钱买下那间房子的事情。 现在叔叔为了想分得爷爷名下其他的土地, 或许我们还有机会可以争取成功,所以才想问清楚计算方式, 于下次讨论时提出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4-11 14:26:00
我是建议写协议书把产权关系厘清,最好物权登记到各权利归属人的名下,不然就以现金找补。不动产维持共有关系通常是最烂的选项。0个起跳的共有人(而且有部分共有人死亡后,因继承而产生更多的共有人),将来只会让共有不动产之管理、使用、收益、处分权能更难行使。消灭共有关系,才能避免纷争。10个起跳…...(更正)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04-11 16:16:00
记得把这笔财产列入遗产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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