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限定继承的问题

楼主: npicyun (origin)   2020-11-28 08:02:52
我先生同父异母从小就没见面的姐姐去世(他根本不知道还有这号人物)
然后姐姐住桃园,桃园那边的亲人全部都办了抛弃继承
于是法院通知我先生。
我们收到法院通知时,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从来也没办过,
于是就到屏东地院(我们住屏东)去询问
结果屏东地院的法律咨询人员叫我先生办理他父亲的抛弃继承就好(真的是ooxxooxx)
我先生的亲生父亲早就过世二十几年了,这个地院人员真的太夸张
明明很简单只要办同父异母姐姐的抛弃继承就好……
然后我们自己也笨笨的,没有再多查一点资料,就真的傻傻的办了爸爸的,而不是姐姐的
等到发现好像办错了,法院请我们补齐资料时,已经超过抛弃继承三个月的时限
于是被迫转限定继承。
我们去国税局查了姐姐的财产,有一台设定给中租迪和的车及200多股的股票
于是我们向桃园地院申请陈报财产清册
因为那台车不知道在哪里,为了避免各项车子的税一直累积,所以也向警察报案办失窃
就在登报后的三个月后,警方来电说找到车子了,车子在台中,要我们把车子领回
问了一下警方车子的现况,警方说法是停在路边很久了,车上都是落叶,也不确定能不能

这下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因为目前还在陈报财产清册的等待期间
我们应该还不能处分任何的资产,
如果要把车子拖回屏东,又要花一笔金额不低的拖吊费
重点是这根本也不该是我们要付的啊!!!
这台车是设定抵押给中租迪和了,已经设定抵押权,也没有办法办报废或做其他处理
中租迪和请我们去问车商,看有没有车商要出钱买下这台车
如果有的话,把钱汇转进中租,中租就会把抵押权及文件一并给我们
但是目前还在陈报期间,我们可以先处分那台车吗?
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了。
真的很想赶快处理这些本来就跟我们无关的事啊~~
版上有版友能给我些建议吗??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1-28 08:07:00
我不清楚你问的人是不是法院诉讼辅导科柜台的人?有时候是很年轻的职员跑去值班,就要小心了。陈报财产清册→定期限搜索债权人→清算……H我的了解,要搜索债权人的期间要走完,才能按各债权人的债权比率去以被继承人之遗产清偿。就是因为很麻烦还有一堆问题,所以板上通常会建议:确认被继承人的债务远大于遗产的话,继承人就直接抛弃继承。然后收到法院抛弃继承的回函,要保存好。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11-28 09:08:00
要报遗产税后才能办车、股票继承过户车子中租有优先权,卖了之后对其清偿没问题。股票的部份卖了,如果没有其他债权人向你们申报,时间到就分给已知的债权人吧!如果没有其他遗产出现,之后就没事了。顶多回复晚出现的债权人,债务人所留遗产处分分配情形对不起,车子要过户还需中租的清偿证明,所以你们无法单独处理,请中租走拍卖的方式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1-28 09:51:00
我比较相信是妳们听错而办错不然就是说错了问题,然后得到错的答案不然单拿法院通知函上面就有被继承人的名字了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1-28 10:00:00
可能误以为是代位继承,但不符民法第1140条的要件。本件继承人就是民法第1138条规定的第三顺位兄弟姐妹,跟代位继承无关。免费的本来就是最贵的啊!抛弃继承较简单,但观念错误也是会出问题。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11-28 10:28:00
法院诉辅科一堆大学没毕业的在那边乱回...有些很专业,但也很多边唸国考边打工上班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1-28 10:29:00
民法第1148条概括继承有限责任,程序没作好作满作对的话,有可能变成无限责任。一般来说,诉讼辅导科应该由资深书记官轮班比较好。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11-28 12:05:00
免费的最贵,才刚吃闷亏,现在又来找免费询问是?想再次体验更深刻的教训?1,才刚吃闷亏,如果我是你,我会找公家机构+存证2,如果你们条件符合,可以申请法扶律师。3,委任律师的用意就是怕吃亏和不可预期。中租迪和专门在吃债务人公司再出售,你觉得呢?4,如果当初你们是被误导才办理错误,应该有法律救济这部分我比较没经验。你就没想过,如果其他人和我又再次误导你们,然后呢?没事搞成负债不说,听说你存证能告我们什么?意图使他人记取教训?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1-28 12:36:00
我现在怕建议后,你又看错,然后又怪我们乱讲乱教~~~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1-28 12:38:00
去看最新的继承法教科书,去找看看相关实务书籍,还有上网查资料。如果要委任专业人士办理的话,你要确认对方是有办过这方面案件经验的人比较好。抛弃继承事件是专属于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辖(家事事件法第127条第1项第3款意旨参照)。而每个地方法院抛弃继承的相当表格都不尽相同。无论一开始是向谁咨询,最终是要以管辖法院的标准为准。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11-28 13:39:00
存证提告是最后的手段,重点是有没有补救申诉管道我不确定法律救济的部分。法律上判的是死刑,非常上诉才可能扭转。你们最好的情况是能扭转,其次才是止损。如同你原本判断,如果限定即可为何他们要办抛弃继承?换句话说,其实是限定继承对你们可能不利。其实你们需要的应该是专业有经验专门处理这种案子的律师而不是每个人说一句话你们自己根本就不清楚东西搞得更乱(如果连我的推文你都可以画错重点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11-28 15:26:00
我局外人,我资质驽钝,我看不出J写了一大串有何重点。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11-28 15:29:00
没有重点也好,不会是把重点放在存证提告要告谁。你不需要跟我道歉,我觉得你们可能紧张时会鬼打墙我换种方式说。你自知不懂数学,所以虚心求解,然而有人说三角函数,有人说微积分,有九九乘法你们该做的是针对目前的问题找解答,但你们前面出错过听再多三角函数,学微积分,对目前的问题未必有帮助你该做的:找到一个专门的老师,厘清确认问题。前面你说委任律师太贵,可见律师这一块你们可能不熟悉。有提到中低收入,申请法扶律师可能是目前最好最快的选择。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20-11-29 11:05:00
法院不夸张,原本就是不需要介入太多,你需要找律师咨询,而不是把自己的人生赌在别人的善意之上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0-11-29 11:27:00
J大跟其他人的一直在表示的重点就是叫原po找律师啊 与其一直在板上问不确定能否得到答案不如把心力拿去找对这方面比较专业的律师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1-29 14:20:00
本来是可选择较简单的抛弃继承,结果连被继承人都搞错(法院公文都有明示被继承人是谁了),概括继承有限责任的程序没走好的话,就会变成无限责任。没搞清楚之前,建议被继承人的存款不要领、车子不要过户,维持被继承人的名字是最保险的。
作者: kamayer ( 没我的日子 妳别来无恙)   2020-11-30 12:00:00
抛弃继承是三个月 限定继承不是也是三个月吗?而且爸爸都过世二十几年了怎么办抛弃? 另外一个点就是是姊姊过世超过三个月 还是你们收到法院通知姐姐过世超过个月? 如果是前者的话 那可能还有救 去找个律师或代书吧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0-12-01 14:39:00
法院陈报遗产清册,不要动任何她名下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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