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位友人A去年三月一起合租一间套房,但他因为私人因素租到去年8月底就不租跑走
了了,我想说是朋友也就懒的计较那麽多,我就自己一个人吃掉剩下的租期跟房租,现在
租约快到期了,但他要求要拿回押金,请问一下该把押金还给他吗?还是我可以跟他拿之
前违约没付的房租?在合约上有我跟他的名字!好像他是主约人!我是副约人!因为他的
态度一脸理所当然的要给他,口气还很差,我实在不想拿给他,要拿给他也希望能把以前
所多付的房租钱给拿回来,当初也是他找我一起合租的,结果直接跑掉,原因也只是回家
里上班,还是有什么法律方式可以维护我的权益?
手机排版 伤眼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