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员工离职还原公司电脑导致资料全无(急)!

楼主: witness0723 (试着恨你却想起你的笑容)   2017-08-16 17:21:13
※ 引述《GameHeven (Mark Williams)》之铭言:
: 刑法352,359不罚“过失”。所以员工只要坚持自己是误动作,误删。
: 这部份就是无罪。
这部分有看过一些网络上的案例 即便是被告说无心的 但还是被判刑
所以是要看法官认定吗?因为她大可只要删除私人资料即可 根本不用到还原整台电脑
而且交接前老板一再提醒电脑不要动 要原封不动转交给别人
但她还是在交接前一天还原 这样还算过失吗?
: 假资料骗加班费。叫做伪造文书+诈欺。但还是一样不罚过失。
: 对方会坚持是“作业疏失”“打错字”。能不能成立要看运气。
她在line上已有跟老板承认她的错 这样可以告成吗?
: 工作交接不完整且错误百出:无法可罚。
那请问背信罪要怎么才能成立呢?
: 以上刑事成立难度很高。但是民事绝对可告。
: 民事讨钱,不是自由心证随便讲一个数字出来。最好有根据。
: 多领加班费,就照实赔偿公司。
: 删除资料,造成公司后续作业困难,到底损失多少。不容易举证。
: 建议是利用用员工加班费计算。
: 因为资料删除,造成本公司员工王小明加班补救。
: 然后王小明的打卡资料照实列出来,跟对方讨钱。
因公司才成立不到一年 且目前尚未找到新的人来交接她的工作 所以都是老板交接
这部分的损失应该无法用加班费计算 那有其他方法吗?
: 如确定上法院,对方一定会去检举公司违法的部份。
: 建议先清查公司有多少违法。后续会不会有罚单,公司先准备。
公司目前应该是无违法事件 但因这件事 老板尚未给她7月份的薪资
老板是想说要她签同意书 同意 因她个人谎报加班费 故薪资部分不给付7月费加班费
她签了之后才支付她7月份薪资 因为怕有违反到劳基法第22和26条规定
可是要是她不签同意书 这样老板是否就会因劳基法被检举呢?
拜托及谢谢大家的帮忙T_T
作者: hidog (.....)   2017-08-16 17:24:00
不付薪资可能会先违反劳基法这个做法就别想了,提告求偿吧
楼主: witness0723 (试着恨你却想起你的笑容)   2017-08-16 17:28:00
好的 因为也怕又被她先捅一刀
作者: poeoe   2017-08-16 17:55:00
有要请律师 就直接问律师就好了啊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8-16 19:38:00
问律师。法律成本可以算是公司的基本开销,贵公司看来就是之前没有把这块处理好,才会让单一劳工的离职影响扩散成风暴。 居然还想要继续用免费资源?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16 20:33:00
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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