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tness0723 (试着恨你却想起你的笑容)》之铭言:
: 7月底本公司该名员工离职 因行政只有她一位 也让她有一台专用笔电
: 里面有公司1-6月所有员工薪资资料+厂商资料+其他财务资料
: 但在跟她离职交接归还电脑时 她竟将电脑还原 导致所有资料全无
: 她的理由是因为她要删除她用这台电脑时储存的私人资料
: 以为还原只会删除她私人的资料 没想到全删除了=.=
: 老板非常生气 因为之前已经交代她说电脑资料都不要异动 但她居然还这样
: 核发7月薪资时 又被老板查到她谎报好几次加班费 而且工作错误百出资料也都没整理
: 所以老板想要告她刑法第352条毁损准文书罪+刑法第359条+民法第184条
: 但还是提出先和解条件 要求她赔偿10万元 但她不接受 说要告就去告 毫无悔意
: 想请问大家的是:
: 1.老板如果真的告她,以上述三条刑+民法是可行的吗?
: 2.告她的话,以刑事+民事一同向她求偿20万元让法官去评断可以吗?
: 3.她以为她只要跟法官说她是无心删除的,就可以免责,是这样吗?
: 4.她谎报加班时数,但因加班费用的核发,仅以她自行制作的excel表格填入时数,
: 让老板给付,但老板查到她明明当天休假整日结果还谎报加班2小时,
: 她在line上面有跟老板承认疏失,如果是这样,她应该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 5.她毁损公司电脑资料+谎报加班费+工作交接不完整且错误百出,这样可以再加一条背
: 信罪吗?
刑法352,359不罚“过失”。所以员工只要坚持自己是误动作,误删。
这部份就是无罪。
假资料骗加班费。叫做伪造文书+诈欺。但还是一样不罚过失。
对方会坚持是“作业疏失”“打错字”。能不能成立要看运气。
工作交接不完整且错误百出:无法可罚。
以上刑事成立难度很高。但是民事绝对可告。
民事讨钱,不是自由心证随便讲一个数字出来。最好有根据。
多领加班费,就照实赔偿公司。
删除资料,造成公司后续作业困难,到底损失多少。不容易举证。
建议是利用用员工加班费计算。
因为资料删除,造成本公司员工王小明加班补救。
然后王小明的打卡资料照实列出来,跟对方讨钱。
如确定上法院,对方一定会去检举公司违法的部份。
建议先清查公司有多少违法。后续会不会有罚单,公司先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