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们好
第一次PO文就献给了神圣的法律版 Q_Q
事情是这样的:
小鲁的妹妹,小鲁妹
前阵子发生一场车祸,所幸人都没事
“小鲁妹的机车追撞前方急煞的机车
以致前方机车再去擦撞对向来的双B”
只有双B和小鲁妹的车子受损,后来对方决定办理出险(应该有丙式车险)
今天初判表出来,三方皆有移动现场车辆,
初判表上面写说:本案肇事责任因移动现场,肇事责任无法分析。
唯独小鲁妹此行后面外加...疑似超速行驶(自认当时行驶速度70km/hr)
看到当下都傻眼了...
如果真的那么快早就GG了吧 = = (天真小鲁妹不知怎么做笔录的)
前方车辆为了闪避对向来的双B急煞
对向双B,为了闪水洼,自认行驶超出双黄线也没写进去QQ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有很多疑惑想请教
1.“肇事责任无法分析,对方出险的保险公司可以提请车祸鉴定再上诉吗?”
(怕代位求偿的问题)
2.“如果对方都无任何动作,经过一段时间,事情就此圆满落幕?”
3.“依此初判表对方出险公司会不会不理赔对方BMW?”
4.“假设对方提告,超速行驶的描述会不会构成影响判决的不利因素?”
希望事情圆满落幕,最后感谢各位大大们拨空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