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人文宗教研究院开版问题

楼主: sitos (麥子)   2013-06-12 14:42:27
※ 引述《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之铭言: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1HdaK__J (Buddhism) [ptt.cc] [公告] 佛板正式板规
: : D.对是否属于佛教之争议团体,禁止发表相关内容或连结。
: : “争议团体”名单请详阅精华区。
: : 将争议团体与传统佛教比较者,不在此限。但请于发文时自行修改标题开头为[争议]
: : 并于内文开头表明是作教义的比较讨论。
: : 目前 Buddhism 板的板规明确规定对是否属于佛教之“争议团体”,
: : 禁止发表相关内容或连结。但是将“争议团体”与“传统佛教”比较者,不在此限。
: : 我只是引用这条板规对于争议团体的发言限制。
: 再次强调,这不是你上述所指那篇文章,这是佛板新板规,
: 板规是f板主不久前刚订定的,因为第一线执法者是他,不是我。
: 你引用文章时用我的名字就算栽赃就是假见证。
: 不过,我在此板被污蔑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我回应这一段只是单纯要说明,现在的 Buddhism 板并不如你所说:
“被归类为争议团体的教派与教导,不须与传统佛教作比较”#1HjXX58G (HumService)
这篇板规是 f 板主订定的,经过你附议以后通过实行的。
至于我提“因 buddhanature 板主明确表示这些团体不属于佛教”,
引用的文章是 #1GlsMZIg (HumService):
“不符合佛经内容但依附佛教而活的团体,自然称附佛争议
合于宪法规定是他们的事,不符佛教教义就是不符合佛教教义,
本板讨论的是佛经与佛教教义;不符者其网络连结自然是有违佛教教义之内容。
在本板亦没有讨论之必要,因为本板非 "附佛争议教之讨论板"。”
当时讨论的“附佛争议”,后来改称“争议团体”,已经被你指为“不符佛教教义”,
并且认定“在本板(Buddhism)亦没有讨论之必要”。我认为若是这些团体属于佛教,
自然在 Buddhism 板便可以讨论。既然在 Buddhism 板没有讨论之必要,
那么便是板主认定这些团体不符佛教教义,不属于佛教。
因为 #1GlsMZIg 是你发表的,我自然把它当作你的意见,至于其它部份则没用你的名字。
: : 我也没有表明哪些团体不属于佛教,事实上哪些团体属不属于佛教也不是我关心的议题。
: : 我关心的议题只有,当某些团体被当作是附佛或者争议团体的时候,
: : 与这些团体相关的教派与教导是否有适当的讨论场所可以进行讨论。
: : 而现在 Buddhism 板的板规显然对于这些争议团体有一些特别的限制,
: : 致使某些板友欲进行与其相关的讨论,但并不适合在 Buddhism 板进行,
: : 也表示 Buddha 与 Buddhism 两板所适合进行的讨论,两者范围并不相同。
: 再次强调,在佛板,争议文讨论并不受限制,请勿再扭曲。
: 争议贴文与佛法相抵触者违法,因为这与佛法板的板旨相违。
: 而争议文讨论本板则予以尊重。
这部份我已经把我的论点说得很清楚了,如果觉得我的立论不正确,
致与组务的施行有不妥之处,请直接向群组长提出申诉和检举。
: : 这是 Buddhism 板的规范,我没有意见。
: : 这也是 Buddhism 板的规范,我也没有意见。
: : 在我看来 Tantric 板没有将任何团体整理成特定名单,并对其讨论方式进行额外限制,
: : 就已经使得其讨论的范围不同。如果觉得我这样认定不妥,请向群组长提出申诉。
: 争议讨论并无限制,所以讨论范围并无不同。
: 本人还不定期先开[争议讨论]。
: 再次强调,只有纯贴争议文而不讨论是违背1.建立讨论板的精神,2.佛法板板旨~
: 请知悉
就我对板规的理解就是有额外的限制,但这是 Buddhism 板的规范,我没有意见。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3-06-12 18:40:00
其实佛教板还蛮多纯贴文章而不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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