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引述《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之铭言:
: : 请注意,
: : 1.在 Buddhism 板,被归类为争议团体的教派与教导,不须与传统佛教作比较,
: : 请勿再在于此板任意更改或变动本人的言论,多谢,详见3与4陈述内容。
: : 只有其他宗教文章才需与佛教来比较论述。
: #1HdaK__J (Buddhism) [ptt.cc] [公告] 佛板正式板规
: D.对是否属于佛教之争议团体,禁止发表相关内容或连结。
: “争议团体”名单请详阅精华区。
: 将争议团体与传统佛教比较者,不在此限。但请于发文时自行修改标题开头为[争议]
: 并于内文开头表明是作教义的比较讨论。
: 目前 Buddhism 板的板规明确规定对是否属于佛教之“争议团体”,
: 禁止发表相关内容或连结。但是将“争议团体”与“传统佛教”比较者,不在此限。
: 我只是引用这条板规对于争议团体的发言限制。
再次强调,这不是你上述所指那篇文章,这是佛板新板规,
板规是f板主不久前刚订定的,因为第一线执法者是他,不是我。
你引用文章时用我的名字就算栽赃就是假见证。
不过,我在此板被污蔑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 : 2.本人于#1GlsMZIg (HumService)所发表之内容:
: : 乃针对附佛与外道作解释,此文并未表明哪些团体不属于佛教。
: : 请勿自行推论想要的结论,多谢。
: : 抱歉,恕在下直言,曾几何时,此板作假见证的人数愈来愈多。
: 我也没有表明哪些团体不属于佛教,事实上哪些团体属不属于佛教也不是我关心的议题。
: 我关心的议题只有,当某些团体被当作是附佛或者争议团体的时候,
: 与这些团体相关的教派与教导是否有适当的讨论场所可以进行讨论。
: 而现在 Buddhism 板的板规显然对于这些争议团体有一些特别的限制,
: 致使某些板友欲进行与其相关的讨论,但并不适合在 Buddhism 板进行,
: 也表示 Buddha 与 Buddhism 两板所适合进行的讨论,两者范围并不相同。
再次强调,在佛板,争议文讨论并不受限制,请勿再扭曲。
争议贴文与佛法相抵触者违法,因为这与佛法板的板旨相违。
而争议文讨论本板则予以尊重。
: : 3. 根据本人在#1GmDOUSp (HumService)发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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