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公司雇用员工试用期间可用定型契约?

楼主: Aminya007 (小惠)   2018-12-16 19:10:02
您好
想请教一下
公司因为之前曾经被劳工局罚试用期间资遣没有给资遣费(据说员工检举?)
因此特助想了一个点子,
试用期三个月和新进员工签订“定期契约”
特助说这样如果资遣就不用付资遣费了
请问人资先进这样子是可行的吗?
如果继续录用年资是从录取开始算还是定期契约到期开始算?
希望管理阶层用人时就为双方考虑
有点不想成为血汗公司...
谢谢大家
圣诞节快乐
作者: Philia (Deep blue sea)   2018-12-16 19:39:00
先别说是血汗工厂,新任期间资方的成本是很大的依据劳基法第9条,定期契约须符合四原则工作有延续性的定期契约,被检举时也会被认定是不定期契约试用期间的资遣费其实没什么成本,简易做个简易分析表就会知道如果用了定期契约,好员工想走你也绑不住合约是双方合意,除非竞业和赔偿条款很夸张,不然没有什么问题,员工愿意签就可以,这形式只是公司单方面开心另一方面来说,如果遇到经典跟你签定期契约,但贵方想提前解约,也没有做好绩效评核,除了资遣费,跟你要违约金也不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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