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餐厅卖重组肉应标示 新制今天上路

楼主: urmysoso (>///<)   2014-12-16 18:38:09
餐厅卖重组肉应标示 新制今天上路
http://newtalk.tw/news/2014/12/16/54843.html
食药署11月公告“重组肉品名标示原则”,今(16)日开始,包装、散装、餐厅、小吃摊商
等,只要贩售重组肉,都得在菜单或包装上标示,并加注仅供熟食的字眼,否则若涉标示
不实,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开罚4万到400万元。
消费者到餐厅、小吃店用餐时,常常搞不清楚自己吃的肉是否为重组肉,而近期的黑心油
事件爆发后,竟连高价火锅店、牛排店、饭店等也使用重组肉,消费者却毫不知情,因此
引发争议。虽然食药署早在2004年就要求业者标示,但因没有强制规范,所以根本难以落
实。
在民众的检讨声浪下,食药署于11月公告重组肉品名标示原则,即日起正式上路。食药署
副组长薛复琴表示,只要是重组肉,都必须在菜单或包装上标明,让消费者可清楚得知此
讯息,食药署也已要求地方卫生局加强稽查;若业者卖重组肉,却标示为牛排、鱼肉等,
就算标示不实,可开罚4万到400万元。
食药署指出,若以重组肉为原料,但产品之容器或包装上、菜单、立牌或挂牌等均未充分
揭露正确讯息,致误导消费者为非重组肉之情事,涉未标示或广告不实而违反《食品安全
卫生管理法》第22条、第25条或第28条规定,将依同法第45条或第47条之规定处以罚锾;
且违规产品皆须限期回收改正。
不过,贡丸、热狗、火腿、汉堡肉、香肠、鱼丸、鱼板等加工制品,为消费大众熟知之重
组加工制品,不在强制标示的范围内。
今天开始就一定得标耶,但感觉很难真正落实=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