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ke (当不成孩子王)》之铭言:
: : → reke:@gakuto 你觉得你逻辑清楚 可至少有两个旁人觉得不清楚了 06/06 19:52
: : → reke:当然这不是数人头的问题 可只一句“我觉得”的说服力不是很够 06/06 19:53
: : → reke:至于你哪里逻辑不清 我觉得光军人这方面你只丢出一个"军法" 06/06 19:54
: : → reke:当理由就是严重的倒果为因了 也无法体现军与教间的根本差异 06/06 19:54
: : → reke:@sanzome 诚如你所说 教育部时常疯狂 所以至少我也信了 XD 06/06 19:55
: : → sanzome:叹) 我想大概就讨论到这样吧XD 06/06 20:34
: : 推 gakuto:那不算逻辑不清楚吧 那只是没解释 06/06 20:39
: : → gakuto:还是我误会逻辑不清楚的意思 06/06 20:39
: : → gakuto:如果没说明仔细 叫做不清楚 我接受 06/06 20:39
: : → gakuto:但我说我逻辑OK是说 至少逻辑的"错误"不会太多 06/06 20:40
: 我补充一下为什么是逻辑不清,而不是解释不清。
: 1.sanzome 举出军人跟一般老百姓的不同,这一点突显的问题是
: “若你同意军人要受军法限制部分恋爱的自由,那么管制恋爱的制度在某些情况下是可
: 以被接受为依对象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则的。”
: 而你的过往言论都在强调师生恋不应依身分关系而被差别对待,但从军法的例子来看,
: 除非你反对军法,否则你得承认“依身分关系而被差别对待”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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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篇陈述 没有说我反对或赞成军法
因此我也没有表态说 要认为依身份关系而被差别对待 是合理还是不合理
对 你可以说我回避问题
或说不清楚
或说我的回答没有直指问题的核心
但为什么这样是叫做逻辑错误 而不是解释力不足?
我觉得你硬要以为我已经有表态立场 才是很奇怪@@
: 2.所以若一个清楚的逻辑,你必须反驳这个举例的路线有二:
: a.你认为任何恋爱都不应依身分关系而被差别对待,军法的规定有问题。
: b.你认为恋爱可以依身分关系而被差别对待,但师生恋不在这种关系内。
就像我上一篇回的啊
我只是指出一个我觉得他的例子 或许不适用于
你们的讨论迷思点在于 觉得一开始讨论一个举例 就要表态立场
但我只是还没表态立场 然后你说我反驳一定要先表态立场
请问 反驳一个例子是否适用
一定必然要表态立场的逻辑在哪??这根本两回事啊
: 3.因为你承认了军人应该被管制,所以采了b.路线,
我第一篇根本没表态立场说 军人应该被管制!!
后来也没有啊
: 所以一个逻辑清楚但解释太节省的情况下,也应该是以最简单的文字答出军/教的不同
: 例如“教师跟军人不一样,所以不能类比”。
: 若是这一句,很显然会被质问教师与军人哪里不一样,这是此句未曾说明清楚的,
: 但至少他是针对问题的核心而发的。
: 结果你的解释方向却是“军人跟一般人不一样”,
: 这完全无法消解“恋爱可以依身分关系而被差别对待,所以师生恋能被管制”的论点。
: 你事后是有再回补,但是已经不是在追加诠释军人与一般人不一样的差异,
: 而是跳到“军人跟教师不一样”去,这已经不是补充解释,而是论点修正了
我前一篇有回了 我第一篇根本就没表态立场 所以关于你用我已经表态立场的论点
说我逻辑有误 那是你们过度解读啊
: (而且,就算你已跳到后者,偶尔又会说回前者,简单说你分不清两者的差别)
: (糟了以上跟女性主义太不相关)
: 总之我也会觉得你逻辑很乱,把很多东西掺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 主要也是你的说明过程中不断出现很多这种状况,
: 初次论点方向完全不对,然后被攻击破绽后,解释虽然看似有补足,
: 但其实已经偷偷换到了根本的概念。
没有!如果我有明确的一句话 宣称某立场
我就没有变动立场了
你们讲的我有变动立场的说法
都是你们自己以为我宣称某某立场!
: 当然你可能还是会觉得你的思想是以一贯之的,那只能说你的语言逻辑很乱。
嗯 可能语言很乱!!
这可能是因为 我是一段一段回该网友的文章
每一段时间不一样
而且我的回文被切割好几段落吧
造成语意满乱的囧
但就像我前一篇回的
我是先提出我认为他的例子不适用的原因
OK
那你或他觉得我用军法的例子驳斥很不好
那也只代表我驳斥他的例子失败
但我可以进一步再用其他理由去驳斥
但重点来了
"驳斥一个例子 不必然表示我一定需要去选择我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