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被老板预扣薪资 说是赔偿损失?

楼主: acutezoe (还是回到原点)   2016-06-13 19:20:11
大家好,
虽然已经翻过劳基法条文及google过网络上的案例,
但想确认一下自己的认知是否有误, 恳请版上高手可以为我解惑一下:
我在4/18日到职新公司, 薪资谈好是29,000
实际工作后, 内容跟当初所述相差甚远及个人临时规划, 5/18便跟老板提离职,
因公司只有我跟老板两个人,所以觉得撇头就走不好,
因此告知老板可以帮忙到5/31.
也有在最后两天把自己所学一个月的都交接给老板. 老板也确认过
到了6/10他没付薪资, 说工作内容我做的不对或有错...等等!!
然后要跟我提出损失赔偿!!
今天6/13, 他只汇了19000, 预扣9000多薪资
依我所查, 公司是不得预扣薪资的, 交接或工作内容有错也不可以预扣工资, 对吗?
请问 公司是否可以 以
"任职期间工作内容有错 或是对帐有错 导致他的损失为由" 来跟我索取赔偿?
因为老板曾说过他有法律顾问不怕劳基法 (他上个月才刚被别的员工检举过!)
我的职称是助理, 工作范围有:
产品出货.点库存.会计对帐.业务英文回信.订单处理.帮老板缴ETC.帐单.停车费...等等!!
其他:
上班打卡制, 下班责任制, 没有加班费.冷气一到5点就关掉.(8点上班, 5点下班)
但我都会加班到6点.甚至最后交接还做到9点半!!
请问是否可以向劳工局申诉 加班费 他没给?
老板能主张说: 一开始就知道是责任制 为由 而拒付呢?
谢谢大家, 也希望我能为自己伸张权益...
ps: 他上个月才被检举 但劳工调解会他没到场.似乎完全不怕阿....T_T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6-06-14 00:06:00
原PO可能要先弄清楚劳基法是说不能“预扣”薪资预扣的定义是“在没发生损害之前先行扣除”雇主以扣除薪资惩戒并非不可 前提是损害已实际造成所以 关键还是在于损害是否的确造成 及 惩戒的比例是否适当(不是公法上的比例原则 而是私人契约自由原)去衡量双方劳动契约上债权债务的履约责任而且 公司是主张你已造公司损失才扣钱 先申请调解然后劳工局调解时 请对方提出损害的证明、金额看到时公司提出什么再决定下一步吧依原文公司主张因对帐问题造成损失 还是请公司具体拿出造成损失的证明 这还是要见招拆招 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当初签的劳动契约、公司的工作规则等先行收集 对于原任职工作有无薪资惩戒及如有薪资惩戒内容为何等先行收集 因如确有损害造成会进入“该损害”得扣除薪资程度问题(涉及双方民事故意过失应负担责任问题)
作者: azukitw (◎ ω ◎)   2016-06-14 10:49:00
你的问题 一条劳基法第26条就解决了"雇主不得预扣劳工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另外 责任制有一定要件 不是雇主自己说了算http://www.gvm.com.tw/Boardcontent_29035.html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6-06-14 23:23:00
你可以看一下原推文 是请你“调解时”再请对方证明你让对方知道愈多你的应对 他的应对当然就愈多…楼下那一篇限期给付也是雇主不怕被罚钱才有效如果雇主不理 劳工局裁罚再诉愿 那也是要花时间手段每个人都不同 另外是为预扣薪资 楼下补充对 但问题题是不知雇主到底“具体”到何种程度 所以才要调解时讲如果对方不理 或 调解不成立 至少那成为你不同意赔偿金额的“意思表示” 之后如果要限期给付之类的也才能提得出来的“证明”另外有请你check当初劳动契约与工作规则是否有类似犯错扣薪的规定 如果有 雇主又按其规定 指出你犯的错及造成损失 与你所扣的薪资相同 难谓损失没有“确定”才会落入下个阶段--所扣是否合理 符合比例他现在也只有“讲” 老实讲也没有“具体”到那里去无论调解或限期给付 都是要把举证归在雇主 让雇主证明让雇主举证而非劳工举证 方式有效与否要做了才知道一起进行也不会影响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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