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加班费计算

楼主: boboerer (Meow_jumper)   2016-05-30 15:11:56
每日平均时数为12小时(8小时正常工时+每日约4H加班)
月休10日(30-10)*12=240
得出以下工时数据:月总工时约240小时
薪资结构:
月底薪22000
职务加给2000
伙食津贴2000
全勤奖金1000
Q1: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否含括常态性给与?22000+2000+2000=26000
26000/240=108小时为时薪基数
免税加班46H
应税加班(240-160-46)=34H
(2)每日加班4H是否以
(108*2*1.33)+(108*2*1.66)=每日加班费用?
作者: azukitw (◎ ω ◎)   2016-05-30 20:24:00
A1:劳基法第2条 工资:谓劳工因工作而获得之报酬月薪应为27000 除以30日工作日 再除以8小时工时加班时薪应以112.5做计算劳基法没有免税加班的用词 你能说明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另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 就应以加班计算且每月加班上限为46小时 超过可找劳检来开罚A: 每日加班4H费用为 112.5*2小时*4/3倍率(1.33违法)+112.5*2小时*5/3倍率(1.66违法)合计为 8/3+10/3=18/3=6倍 112.5*6=675元仔细看了一下 每天加班4小时 20天共加班80小时 这违法了除非你们有采行2周或4周弹性工时 每天10小时算正常工时只有多出2小时算加班你们的工作性质若非属劳基法84-1责任制所列行业每月240工时已经违反劳基法了 周40工时*30/7+加班上限46每月最多只能上班217小时建议直接向县市劳工主管机关提出检举 最为有效不用担心工作没了 这种22k底薪的烂公司 随便再找都有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6-05-31 00:59:00
单纯回答你的问题 全勤奖金的性质是正常上下班有投入(完整)劳务始得获致,应列入薪资计算 比较需要“确认”是伙食津贴部分 “原则”上定期给与应列入经常性经给与 “例外”状况是单位供膳及劳资协议由劳方负担如果你伙食津贴不是不定期 也不会要求核实报销或于单位食用单位提供膳馆就遭扣除 应列入计算加班费计算式同楼上 30天还减去例假叫自废武功另外我国税制不是外含税 当你算出上面所列金额 他们其是“应税所得”(按你的讲法)
作者: Eoamberf (绿宝石)   2016-06-03 07:31:00
看起来像保全....
楼主: boboerer (Meow_jumper)   2016-06-03 15:05:00
回楼上其实是一般买卖零售业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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