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设] 政府全面改用公司运作

楼主: plamc (普兰可)   2020-08-06 11:19:07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但是你事实上已经直接定义“所谓公司就是没有强制力,有强制力就是政府而
: 不是公司”,所以才会导出,没有必要讨论。
为何这样定义有绝对性的因素
因为以台湾来说,所有的公司,都是根据公司法运作
请问当公司变成政府,没有政府来订出公司法,那公司要怎么运作?
好,这样你知道问题存在哪边了没有?
古代没有公司法的时候,欧美的公司,也都是基于政府的暴力保护人身与财产权
在这样的条件下运作,没有这个先决条件,公司根本不会存在
公司必须是依附在有政府的环境下才会存在
所以我开宗明义就一直讲:政府不会是公司,不存在实际意义的公司化
所以我从一开始就一直跟你说你要定义清楚你要讲的“公司化”到底是啥
你到底是要“股权化”
还是要讲的是“政府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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