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就是在打迷糊仗了,圣经没有明说,但在字里行间就可以看得出来,例如我前文引
用的经文,许多都是把人做二分法,就是身体或灵魂,物质和非物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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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大做了以上伟大的宣誓!
1Th 5:23And the very God of peace sanctify you wholly; and I pray God your
whole spirit and soul and body be preserved blameless unto the coming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1Th 5:23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
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
Heb 4:12For the word of God is quick, and powerful, and sharper than any
twoedged sword, piercing even to the dividing asunder of soul and spirit, and
of the joints and marrow, and is a discerner of the thoughts and intents of
the heart.[B
Heb 4:12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
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KJV的帖前五23和希四12明显用的是and,怎么看都是把spirit和soul分开了啊!
而且,我在#29160帖里面,也引用加尔文的话,证明加尔文也认为spirit和soul‘同时出现’的时候,指的是两个东西。
那么,我想请问M大:
1- 不知道这两节是不是圣经的经文?
2- 不知道您的圣经里面,有没有这两处经文?
3- 三元论在处理这两节经文的时候,使用的是‘字义解经法’。不知,您使用的是‘字义’?还是‘寓意’解经法?
4- 加尔文读经是否因为‘读错圣经’了?应该被您批判?
5- 您是否在读经方面,已经超越加尔文和路德了?(路德的语录在后面)而对他们两位‘拼命摇头’?
希望伟大光辉的您,能够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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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1:46
让我们按次序看看这些字的意思。第一个是“我魂”(和合本译“我心”)。圣经将人分为
三部分,如保罗在帖前5:23所说的。…人的本质包括三部分—灵、魂、体。第一部分—灵
—是人最高,最深入,及最尊贵的部分。人藉着它可以明白那些
不能理解、不能看见,永恒不变的事。简单来说,灵就是信心及神语话的居所。
[魂]的本质只能理解那些人理性可以知道及明白的那些事。事实上,理性是这个居所的光
,除非灵—一个更大的信心之光—管理这个理性的光,它就必然出错,因为它在处理属灵
的事上是软弱无力的。
Martin Luther, , ed., Jaroslar Pelikan (St. Louis: Concordia, 1956), 21:303.
让我们从圣经中看一个例证。根据摩西的指示,会幕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称为至圣
所;它是神的居所,里面是没有光的。第二部分称为圣所;这里有七个灯臂及七个灯盏的
灯台。第三部分称为外院;它是开放在白天及阳光之下。从会幕
我们看到一个基督徒的描绘。他的灵就是至圣所,神就是住在这个信心的幽暗中;这里没
有光,因为他是在相信一些看不到、感觉不到,以及理解不到的事情。他的魂是圣所,当
中有七个灯盏,代表各种的理由、分析、知识及对那些肉眼可见、关乎肉身之事的认知。
他的身体是那外院,是对外开放的,别人亦借此看到他的工作及生活方式。
Ibid., p.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