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篇想讨论婚姻的神圣性,会想讨论这个主题是因为在Xenogeous的文章
(https://reurl.cc/rrjmE ) 推文下,我原本在讨论一些跟同婚有关的问题,我想知道同
婚的伴侣却永不发生性关系,圣经会不会定罪。
结果很幸运的 aun5780 推文补了一些现实生活中可能的假结婚的案例,我很清楚对基督徒
来说婚姻是神圣的,所以我第一反应立刻告诉 aun5780 就算这些人同性假结婚且没有性
行为,说谎本身就是罪了,神圣的婚姻怎么可以是假的呢?
结果 aun5780 的推文却让我大吃一惊: “结婚就是结婚,没有真假啦,哈哈,法律没有
保障爱情,保障的是福利呀!” 我立刻发现我想像中的婚姻的神圣性,似乎跟现实生活中
的法律没有关联,我很确定基督徒在现代国家与法治制度完备前,就已经有在结婚了。所
以地上的法律的变迁应该不影响基督徒婚姻的神圣性,地上的法律像是一种国家对夫妻的
保障制度,应适用所有国民,不论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
于是问题来了,反对婚姻平权的理由其中之一是这会影响婚姻的神圣性。问题是,不管
是修民法,还是修专法,基督徒婚姻的神圣性本来就无关地上的法律。那为什么台湾反对
婚姻平权者如此计较是修民法、修专法、或者法案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