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无聊的话题。也是就在新约时代,遵守律法为基督徒的表征,
一个笑话。什么律法的精神?什么新约时代的律法?
那我想请问各位律法派的奉行者,你们知道律法有多少条吗?
你们都会背诵律法诫命的条文吗?不然万一抵触,怎么办?
我刚查到资料,光旧约的律法,有人就整理出613条。
条文太多了。我把一些好笑的律法。问你们这些律法派的人,要不要遵守?
比如不可吃猪肉。猪是不洁净的动物。
不可以吃牛腱肉。。羊腱肉。
寡妇要嫁给亡夫的兄弟。
女性有月经(漏症),不可以聚会。
男性有漏症(遗精)也是不洁净。要献祭。不可聚会。
对了。还有反对同性恋。
我讲的很难听。除了反对同性恋这条律法,哪一条我们没有犯过?
我们记得全部的律法吗?记不得律法,如何遵守律法,一一不可废去呢?
太好笑了。
我们在新约中,都是拿细耳人。拿细耳人:记载“归耶和华为圣”
(民数记6章8节)的以色列男女。
不可以剪头发。要留长发。
不可喝葡萄酒。
不可以与尸体共存。
做得到吗?
律法派的,根本没有办法遵照那么多奇怪的律法。难道你们又要说,有些律法要遵守,
有些律法不用遵守吗?
男性不可穿女装。裙子算不算女装?那苏格兰男人怎么办?
女性不可穿男装。那女性穿长裤,是否违反诫命呢?
要不要遵守?
律法的精神?我看不到什么律法的精神?
别好笑了。律法派的人。把信基督=守律法。因为基督可以帮助我们达到律法的要求。
不对。新约的主轴只有一个。基督耶稣的救恩。教会的建立。
其他都是其次、无关紧要的。
如果守律法成为主轴。那信的耶稣之后,就不可以吃猪肉。不可以剪头发。
因为大家都是君尊的祭司体系,是拿系耳人。
这是错误的观念。主次观念要搞清楚。信基督,才是重点。
不是信基督后,不可以吃猪肉、女生月经不可以聚会。太作为对基督徒的要求主轴。
这样好笑了。太多的綑绑,显的荒唐。
我现在还在吃猪肉,所以,我犯罪了吗?
不要乱搞,把圣经的主轴搞乱了。
613条诫律
引言
犹太教称诫律为“米茨沃特”(mitzvot)或者“诫命”(commandment)。在拉比时
代,学者们确认《妥拉》中诫律条文(包括格言、禁令、诫命、律例及规条)的总数为
613条。这些诫律都是上帝在西奈山向摩西提出的。
这些诫律分为两大类:
1.训令式的诫律一共248条,可与人体骨骼的数目相应(共分为18部分)。
2.禁令式的诫律一共365条,相等于人体肌肉的数目(共分为13部分)。
这些诫律中,有许多与圣殿和祭献有关,但主要内容涉及到犹太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
面:神职人员的职责与特权、平民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财产所有权、债务处理、婚
姻与家庭、卫生风俗、起居饮食、犯罪与刑罚、审判机构与诉讼,等等。此外,还包括如
何劝人行善归箴,如何处理好人与上帝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等等。
犹太人必须恪守这613条诫律,违反诫律是一种冒犯上帝的罪恶,必然受到惩罚。《妥拉
》为此提供了一个惩罚体系,根据冒犯上帝的程度和它们已经构成的结果不同而不同。惩
罚的应许主要是暂时(此世的)的和民族性的。在这613条诫律中,最重要的是“摩西十
诫”。尽管许多诫律看来并不那么重要,但是拉比们教导说每一条诫律都是重要的,无论
它看来是多么微小,不伤害一只母鸟和不杀害另一个人都会得到同样的回报。诫律是所有
神圣秩序的具体部分,通过履行它们,犹太人实践了一种至圣的生活。如果一个犹太人想
要过一种快乐、尊贵和公正的生活,他必须遵守诫律。
甲类:训令式的诫律
上帝
人必须相信上帝是存在的(出20:2)
人必须承认上帝是惟一的(申6:4)
要爱上帝(申10:12)
要敬畏上帝(申10:20)
5.要事奉上帝。(出23:25)
6.要依靠上帝。(申10:20)
7.只可指着它的名起誓。(申10:20)
8.要学习上帝的样式。(申28:9)
9.要尊耶和华的名为圣。(利22:32)
《妥拉》
10.要昼夜背诵上帝的话语。(申6:7)
11.要研读上帝的话语,也要用上帝的道教训他人。(同上)
12.经文要戴在额入(申6:8
13.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同上)
14.衣裳边要有䍁子。(民15:38)
15.要把经文写在门框上。(申6:9)
16.民要每第七个月聚集学习上帝的话。(申31:12)
17.利未祭司要为王帝抄写一卷上主的律法书。(申17:18)
18.每个以色列人需要学习上主的律法书。(申31:12)
19.饭后需要称谢上帝。(申8:10)
圣殿与祭司
20.以色列人必须建筑圣殿。(出25:8)
21.他们需敬重圣殿。(利19:30)
22.他们必须时常保卫圣殿。(民18:4)
23.利未人应在圣殿中执行任务。(民18:23)
24.在进入圣殿,或是执行圣职之前,祭司们必须洗手洗脚。(30:19)
25.祭司必须每日点灯。(出27:20、21)
26.祭司必须祝福以色列。(民6:23)
27.他们必须把乳香和陈设饼安放在坛前。(出25:30)
28.在坛上的馨香料必须每天两次燃点。(出30:7)
29.坛上必须经常有燃著的火。(利6:13)
30.坛上的灰必须每天清除。(利6:10、11)
31.不洁净的人不得接近圣殿。(民5:2)
32.以色列人需尊敬祭司。(利21:8)
33.祭司必须穿着特别的衣裳。(出28:2)
34.出行时,祭司需要用肩头?约柜。(民7:9)
35.膏用的油必须依据特别的配方制造。(出30:31)
36.祭司的家庭须按著班次轮流执行任务。《申18:6-8)
37.为尊重至亲的死亡,祭司才可以随俗沾染自己。(利21:2、3)
38.祭司只能取处女为妻。(利21:13)
祭礼
39.必须一日两次献上火祭。(民28:3)
40.大祭司必须每日献上两次素祭。(利6:14)
41.每逢安息日必须额外献上祭礼。(民20:9)
42.每逢月朔要加一祭礼。(民28:11)
43.在踰越节的七日内,需每日献上燔祭。(利23:36)
44.在踰越节的第二天,需将初熟的庄稼收割起来献给上帝。(利23:10)
45.七七节庄稼初熟时,需献上新素祭。(民28:26、27.)
46.要将两个摇祭的饼,当作初熟之物,献给耶和华。(利23:17)
47.在七月初一,即吹角的日子,要额外献祭。(民29:1、2)
48.在七月初十日,即赎罪日,需另献祭。(民29:7、8)
49.在这日,必须执行洁净的祭礼。(利16:32、33)
50.在住棚节内的任何日子,均需献上燔祭。(民29:13)
51.在该节的第八日也要如此。(民29:36)
52.每个以色列的男丁每年均需三次到圣殿朝见上帝。(出23:14)
53.他们必须遵守此三个节期。(出34:23;申16:16)
54.民应在节期中欢呼。(申16:14)
55.在每年之正月十四日,民应把踰越节的羔羊宰了。(出12:6)
56.该踰越节羊羔需用火来烤,随着要在正月十五日节期的晚上吃掉。(出12:8)
57.在踰越节期间不洁净的人,应在二月十四日宰杀踰越节的羔羊。(民9:11)
58.当晚羊肉要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出12:8;民9:11)
59.当祭礼开始,或是灾难临到时,要吹号。(民10:10)
60.被宰的畜类必须至少要有八天大。(利22:27)
61.它们必须全是无残疾的。(利22:21)
62.所有祭物必须用盐调和。(利2:13)
63.执行燔祭的仪式。(利1:2)
64.献赎罪祭也是如此。(利6:18)
65.献赎衍祭也是如此。(利7:1)
66.献平安祭也是如此。(利3:1)
67.献素祭也是如此。(利2:1;6:7)
68.若是统治阶层作了错误决定,他们的成员需为其献上赎罪祭。(利4:13)
69.赎罪祭的祭物需由误犯了罪的人献上。(利4:27、28)
70.若是犯了罪的人怀疑自己是否犯了罪,亦需献上赎衍祭。(利5:17、18)
71.偷窃的、发假誓的或是其他类似的罪,必须献上赎衍祭。(利5:4;19:20-25)
72.在特别的情况下,赎罪祭的祭物可按献祭者的经济能力而定。(利5:7-11)
73.在上帝面前,人必须承认自己的罪及悔改。(民5:6、7)
74.男人若患了漏症,第八天要献祭。(利15:13-15)
75.女人若患了漏症,第八天要献祭。(利15:28-29)
76.女人产后亦需献祭。(利12:6)
77.患痲疯者痊愈后,必须献祭。(利14:10)
78.每逢第十只从杖下经过的畜类都归上帝所有。(利27:32)
79.天生洁净的畜类是圣洁的,需献给上帝。(出13:2)
80.头生的儿子必须赎出来,归耶和华为圣。(出22:29-30;民18:15)
81.头生的驴,要用羊羔代赎。(出34:20)
82.若不代赎,就要打折其颈项。(出13:13)
83.凡分别出来作祭物的畜类,必须立刻带到耶路撒冷,不可迟延。(申12:5、6)
84.祭物只能在圣殿内献上。(申12:14)
85.在以色列地以外的祭物也可带到圣殿。(申12:26)
86.洁净了的动物若变为不洁净,必须用挽回祭赎回。(申12:15)
87.用作祭品更换的牲类也可成圣。(利27:33)
88.祭司应吃素祭余下的东西。(利6:9)
89.他们也需吃赎罪祭、赎衍祭之物。(出29:33)
90.若祭礼所用的肉变成不洁,则需把它烧掉。(利7:19)
91.不在指定时间吃完的肉亦需烧掉。(利7:17)
起誓
92.在一切离俗的日子里,拿细耳人必须让头发长著不剪。(民6:9)
93.在这段时间过后,他必须剃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的火上。(民6:18)
94.民必须偿还他所许的愿。(申23:21-23)
95.所许的愿只能根据律法而取消。(民30:3)
洁净礼仪
96.任何人若触及死的动物是为不洁。(利11:8、24)
97.任何人若触及八种爬行动物之一亦为不洁。(利11:29-31)
98.食物若触及不洁净之物则为不洁。(利11:34)
99.行经的女人乃为不洁。(利15:19)
100.产后的妇人不洁净七天。(利15:19)
101.患痲疯者是为不洁。(利13:3)
102.痲疯者所穿的衣服也是不洁的。(利13:51)
103.其住房也是不洁。(利14:44)
104.患漏症的男人乃为不洁。(利15:2)
105.梦遗是为不洁。(利15:16)
106.行经而受苦的女人是为不洁。(利15:16)
107.人的尸体乃为不洁。(民19:14)
108.“除污水”,可使那不洁净的成为洁净,但它亦可使那洁净的水成为不洁净。(民
19:14)
109.人若梦遗,需用水洗全身才可洁净。(利15:16)
110.患痲疯病者要成为洁净,必须依照指定的步骤。(利14:2)
111.他必须把头发、胡须、眉毛,并全身的毛全部剃去。(利14:9)
112.患痲疯者必须把衣服撕裂,并要蓬头散发直至洁净为止,如此做是使他人易于辨别
。(利13:45)
113.在洁净的过程中要使用红牛灰-即纯红母牛烧成的灰。(民19:2-9)
圣殿中的捐献
114.许愿的人必须按其力量偿还所许的愿。(利27:2-8)
115.民若把不洁净的牲畜带到祭司前,而祭司认为不可献给耶和华为供物的,他就需偿
还由祭司所定的牲畜的价钱。(利27:11、12)
116.房屋也可应用此例。(利27:14)
117.田地亦可应用此例。(利27:16、22、23)
118.民若不愿从殿里的产业上得到什么恩惠,就必须偿还所得的,另加五分之一。(利5
:16)
119.树上所结第四年的果子是圣洁的,只能在耶路撒冷进食。(利19:24)
120.收割庄稼时,不可割尽田角,要让贫穷的人拾取。(利19:9)
121.落穗也要让穷人拾取。(同上)
122.忘了拾取的庄稼也是如此。(申24:19)
123.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利19:10)
124.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同上)
125.初熟的庄稼要分别出来,带到圣殿。(利23:10)
126.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及初剪的羊毛,需分别出来,交给祭司。(申18:4)
127.民必须把一切出产的十分之一交给祭司。(利27:30;民18:24)
128.另外的十分之一出产食物,也需分别出来,留待在耶路撒冷进食。(申14:22)
129.利未人需将所得的十分之一供物中的十分之一交给祭司。(民18:26)
130.在那以七年为一循环的第三年及第六年中,民需把供物的十分之一送给穷人。(申
14:28)
131.在把供物分别出来时,人必须在众人面前宣告。(申26:5)
132.当民把初熟的果子带到圣殿去时,也要如此宣告。(申26:5)
133.初熟的麦子就应归给祭司。(民15:20)
安息年
134.第七年的所有农产品,应为众人所共用,而非地主所得。(出23:11)
135.在这一年,耕种和收割也要歇息。(出34:21)
136.第五十年(禧年)要当作圣年。(利25:10)
137.当禧年的赎罪日要大发角声,并且释放所有奴隶。(利25:8-10)
138.在禧年间,各人的土地要归还原有的地主。(利25:24-28)
139.在城内,卖主可以在房屋卖出一年内把房屋赎回。(利25:29、30)
140.进入应许之地后,以色列人应每年计算及公报安息年及禧年的年份。(利25:8)
141.在第七年(安息年),所有借项都应豁免。(申15:3)
142.但是,民可向外邦人追讨债项。(申15:3)
关于可食用的动物
143.祭司必须得到被宰动物的一部分。(申18:3)
144.他亦应得到初剪的羊毛。(申18:4)
145.永献归与上帝(圣殿的),或是归与祭司的,必须辨别清楚。(利27:21、28)
146.食用的鸟兽必须依照律法宰杀。(申12:21)
147.鸟兽若不是家畜:宰后,血则需要用土掩盖。(利17:13)
148.在捕鸟时,要放走母鸟,只可取雏鸟。(申22:7)
149.禽兽必须被检查,合格后方可进食。(利11:1)
150.鸟类亦然。(申14:11)
151.蝗虫亦然。(利11:21)
152.鱼类亦然。(利11:9)
153.领导层需定每月的第一日为圣,及注意年份与节期。(出12:2;申16:1)
节期
154.在安息日,民需安息。(出23:12)
155.安息日当视为圣日,该日之开始与完结皆应视为圣。(出20:8)
156.在尼散月第十四日,要把酵从各人的家中除去。(出12:15)
157.在尼散月第十五日,要向民讲述出埃及的事蹟。(出13:8)
158.这日,民要吃无酵饼。(出12:18)
159.在踰越节的首天,民必须安息。(出12:16)
160.在踰越节的第七天,民亦须安息。(出12:16)
161.在尼散月的首天,民必须数算四十九天。(利23:15)
162.要在沙沃幼特节安息。(利23章)
163.在七月初一,民要安息。(利23:24)
164.在七月初十,民必须禁食。(同上)
165.同日,民须安息。(同上)
166.在住棚节的首天,民必须安息。(利23:35)
167.在住棚节的第八天,民亦须安息。(利23:36)
168.在住棚节期间,民须住在棚里。(利23:42)
169.有四种树是指定用作建棚的。(利23:40)
170.在七月初一(吹角日),民须吹角。(民29:1)
社会
171.每个男人要捐给圣殿半舍客勒。(出30:12、13)
172.民需服从先知。(申18:15)
173.人须立上帝所拣选的人为王。(申17:15)
174.民须服从领导者(公会的领袖)。(申17:11)
175.当有意见分歧时,当依从多数人的意见。(出23:2)
176.每个城市需设立审判官和官长。(申16:18)
177.他们需秉公行事,按公义审判。(利19:15)
178.谁见他人犯罪,或知道什?证供,就需上庭作证。(利5:1)
179.一切证供需被仔细审查。(申13:14)
180.作假见证的人要承担疑犯可能受到的惩罚。(申19:19)
181.每宗凶杀悬案献上母牛犊为祭。(申21:1-4)
182.要建设六座逃城。(申19:3)
183.要把城给利未人居住。(民35:2)
184.要在屋顶四围安栏杆,免得发生不必要的意外。(申22:8)
拜偶像
185.所有偶像和与偶像有关的都要被翦除。(申12:2)
186.离经背道的城市必须依照律法受到对付。(申13:15、16)
187.那七个迦南民族应全被灭绝。(申20:17)
188.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涂抹。(申25:19)
189.亚玛力人的作为也要从天下涂抹。(申25:17)
190.民需依据所有关于战争的章则行事。(申20:11、12)
191.战时,要委任一位祭司执行特别的任务。(申20:2)
192.军队的营地理当保持圣洁。(申23:14、15)
193.每位士兵需具备应有的工具以保持营地清洁。(申23:13)
社交
194.偷去的财物必须归还原主。(出22:12)
195.要施舍给穷人。(利25:35、36;申15:8)
196.在释放奴仆时,主人必须送礼给他们。(申15:14
197.借财物给贫穷的弟兄不得取利。(出:22:25)
198.借财物给外邦人可以取利。(申23:19、20)
199.当债主有需要时,应把财物还给他。(出22:26;申24:13)
200.应按时把工资发给工人。(申24:15)
201.人应有权享用他人种植出来的产品。(申23:25)
202.有需要时,务要减轻动物的负载。(出23:5)
203.有需要时,应当扶起跌倒的人或动物。(申22:4)
204.失物必须归还原主。(出23:4;申22:1)
205.罪人需被责备。(利19:17)
206.要爱人如己。(利19:18)
207.要怜爱寄居者。(申10:19)
208.要用准确的天平与法码。(利19:36)
家庭
209.要尊敬老年人。(利19:32)
210.要孝敬父母。(出20:12)
211.当敬畏父母。(利19:3)
212.要娶妻生子,遍满全地。(创1:28)
213.婚姻应受律法管制。(申24:1)
214.新郎需与新娘一同欢聚一年。(申24:5)
215.男孩必须受割礼。(创17:10;利12:3)
216.若有兄弟死了,没有留下儿子,其兄弟需娶那寡妇为妻。(申25:5)
217.否则,那寡妇就得以自由。(申25:9)
218.人若玷污了处女,必须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申22:29)
219.人若毫不公平地控诉妻子,说她不贞,便需受鞭打,且永不能休她。(申22:18、
19)
220.诱人犯罪者必须按律法惩治。(出22:16-23)
221.要按特别的章则对待被掳的妇女。(申21:11-14)
222.要有休书方可合法离婚。(申24:1)
223.被人怀疑犯了奸淫的妇人,需由祭司审察。(民5:15-17)
司法
224.恶人若该受责打,就应依法执行之。(申25:2)
225.要让那误杀人者逃至逃城。(民35:25)
226.可用剑执行死刑。(出21:20)
227.亦可用手执行死刑。(出21:16)
228.亦可用火执行。(利20:14)
229.亦可用石头执行。(申22:24)
230.在某些情形下犯人被处死后,其尸体要挂起来。(申21:22)
231.在这种情形之下,尸体必须在同日埋葬。(申21:23)
奴仆
232.必须依据特别的律法对待奴仆。(出21:2)
233.主人可娶希伯来的婢女为妻。(出21:8)
234.否则,必须许她赎身。(出21:8)
235.必须用指定的律例对待外邦的奴仆。(利25:46)
236.在彼此相争的事上,某方若被打伤了,另一方则要依律法被制裁。(出21:18、19
)
237.人若被动物所伤,亦应依法把动物治死。(出21:28)
238.人若敞着井口,或挖井不遮盖,以至畜类掉在其中,井主须依法赔偿。(出21:33
、34)
239.盗贼必须受处罚。(出22:1-4)
240.有关越界进入他人园土的畜类的案件,需按律法处理。(出22:5)
241.点火烧及他人园地的,需按律法赔偿。(出22:6)
242.看守别人财物的,若违失了原主的财物,亦需依法赔偿。(出22:6-8)
243.若监护人受了工资后,遗失主人的财物,亦需依法赔偿。(出22:9-12)
244.牧人若失了牲畜,也要依法赔偿。(出22:10-12)
245.买卖争执需依法获解决。(利25:14)
246.分家产引来的争执需依法获解决。(民27:6-11)
247.其他争执的事亦需依法获解决。(申25:11、12)
248.被压迫者需被拯救,必要时要把迫害他的人杀掉。(民27:8)
乙、禁戒式的诫命
拜偶像和有关恶习
1.人除相信独一无二的上帝外,不可信别的神。(出20:3)
2.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出20:4)
3.不可给他人雕刻偶像来敬拜。(利19:4)
4.不可为任何目的雕刻偶像。(出20:2)
5.不可向任何偶像下拜。(出20:5)
6.不可事奉任何偶像。(出25:5)
7.不可将孩子献给摩洛。(利18:21)
8.不可行巫术。(利19:31)
9.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利19:31)
10.不可偏向虚无的神话。(利19:4)
11.不可为自己建立柱像,就是建立上帝的柱像作为敬拜也不可。(申16:22)
12.不可建造高座敬拜上帝。(申16:21)
13.在圣殿内不可植树。(申16:21)
14.不可藉别神的名起誓,也不可煽动拜偶像者如此行。(出23:13)
15.不可鼓动拜偶像的事,对外邦人亦然。(出23:13)
16.不可鼓动以色列人拜偶像。(申13:12、13)
17.不可听从任何拜偶像者的话。(申13:8)
18.不可停止恨恶他们。(申13:9)
19.不可怜恤这样的人。(同上)
20.不可维护这样的人。(同上)
21.不可意图遮庇他们的罪状。(同上)
22.不可贪图偶像身上的金银等物,也不可从中获利。(申7:25)
23.不可重建毁灭了的偶像。(申13:17)
24.不可享用偶像之残余物资。(申13:18)
25.不可选用与偶像有关连的任何东西。(申7:26)
26.不可奉其他神的名说预言。(申18:20)
27.不可擅用神的名说预言。(同上)
28.不可听从那为偶像说预言者。(申13:3)
29.不可惧怕假先知,亦不可延期执行其死刑。(申18:22)
30.不可仿照拜偶像者的习俗。(利20:23)
31.不可跟随其习俗。(利19:26)
32.不可跟随他们的占卜去说预言。(申18:10)
33.不可跟随他们的法术。(申18:10)
34.不可跟随他们的巫术。(申18:10)
35.不可跟随他们的迷术。(同上)
36.不可仿照他们请示鬼魂之法。(同上)
37.不可仿照他们与鬼魂说话的方法。(申18:10、11)
38.不可仿照他们的巫术。(申18:10、11)
39.女人不可穿著男人的衣服。(申22:5)
40.男人不可穿著女人的衣服。(同上)
41.不可纹身,好像那些拜偶像的人一样。(利19:28)
42.不可穿著羊毛细麻两样掺杂的衣服。(申22:11)
43.头的周围不可剃。(利19:27)
44.胡须不可剃。(同上)
45.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利19:28;申14:1,16:1)
历史事蹟带来的禁令
46.不可前往埃及,也不可在那里居住。(申17:16)
47.不可存污秽的意念,或看污秽的事物。(民15:39)
48.不可与那七个迦南民族来往。(出23:32)
49.不可拯救他们中间任何生命。(申20:16)
50.不可怜恤拜偶像者。(申7:2)
51.不可容许他们在以色列境内定居。(出23:33)
52.不可与这些人通婚。(申7:3)
53.以色列妇人不可与亚扪人和摩押人通婚,与归入了以色列族的亚扪人或摩押人也不可
。(申23:3)
54.不可由于家谱的缘故恨恶以扫的后代。(申23:8)
55.不可由于家谱的缘故恨恶埃及人。(申23:3)
56.不可与亚扪人及摩押人和睦。(申23:3)
57.在战争期间不可毁灭果园。(申20:19)
58.不可惧怕你的仇敌。(申7:21)
59.不可忘记亚玛力人的恶行。(申25:19)
亵渎神名
60.不可亵渎上帝的圣名。(利24:16)
61.奉上帝之名起了誓的,不可毁约。(利19:12)
62.不可妄称上帝的名。(出20:7)
63.不可污秽上帝的圣名。(利22:32)
64.不可试探上帝。(申6:16)
65.不可将上帝的名从律法书中涂改,也不可毁灭敬拜上帝的殿。(申12:4)
66.不可让尸首留在木头上过夜。(申21:23)
圣殿
67.看守圣殿的不可松懈。(民18:5)
68.大祭司不可随意进入圣殿。(利16:2)
69.身体有缺陷的祭司绝不可进入圣殿。(利21:23)
70.纵使他的残疾是暂时的,也不能在殿中事奉上帝。(利21:17)
71.直至他全然康复,才可以参与圣工。(利21:18)
72.利未人与祭司不可交换职责。(民18:3)
73.醉酒的人不可进入圣所,也不可教授律法。(利10:9-11)
74.非祭司不能在殿中事奉上帝。(民18:4)
75.不洁净的祭司亦然。(利22:2)
76.已经洁净了的祭司,除规定的时间外不得进入圣殿。(利21:6)
77.任何不洁的人,不可进入圣殿。(民5:3)
78.任何不洁的人不可进入营地。(申23:11)
79.不可用凿成的石头建造圣坛。(出20:25)
80.上坛的地方不可用台阶建造。(出20:26)
81.坛上的火不可熄灭。(利6:12)
82.圣坛上只能烧着指定的香。(出30:9)
83.平日所用的油不能以膏油所用的材料制成。(出30:32)
84.不可误用膏油。(出30:32)
85.日用香料不可用在坛上。(出30:37)
86.约柜的杠要常在柜的环内,不可抽出来。(出25:15)
87.不可使胸牌与以弗得离缝。(出28:28)
88.不可使大祭司外袍的上端破裂。(出28:32)
献祭
89.不可在殿外献祭。(申12:13)
90.不可在殿外宰杀祭物。(利17:3、4)
91.不可洁净残疾的动物。(利22:20)
92.不可宰杀残疾的动物。(利22:22)
93.不可洒残疾动物的血。(利22:24)
94.不可将残疾动物的内脏放在坛上烧。(利22:22)
95.纵使动物是暂时的残疾,也不可献上。(申17:1)
96.也不要让外邦人献上如此的动物。(利22:25)
97.不可伤害献祭的畜类,使其残疾。(利22:21)
98.酵和蜜不可献在坛上。(利2:11)
99.未经盐调和的不可献在坛上。(利2:13)
100.娼妓或娈童所得的钱财不可献上。(申23:18)
101.不可在同日之内把牲畜的母子杀掉。(利22:28)
102.献赎罪祭时禁用橄榄油。(利5:11)
103.也不可用乳香献赎罪祭。(利5:11)
104.疑恨的素祭不可用橄榄油。(民5:15)
105.也不可用乳香。(同上)
106.不可更换祭物。(利17:10)
107.献的畜类要分明,不得乱取。(利27:26)
108.头生的认可畜类不可赎回。(民18:17)
109.不可卖那分别出来十分之一的牲畜。(利27:33)
110.永献给上帝的土地不可卖。(利27:28)
111.永献给上帝的土地不可赎。(同上)
112.宰鸟为赎罪祭时,不可折断它的头。(利5:8)
113.不可用献给上帝的牲畜为你工作。(申15:19)
114.献给上帝的羊,不可剪毛。(同上)
115.尚有酵时,不可宰杀踰越节的羔羊。(出34:25)
116.献给上帝的祭物不可留待明天。(出23:10)
117.要吃的祭物不可留到早晨。(出12:10)
118.不可留下任何节期祭物直至第三天。(申16:4)
119.不可留下第二只踰越节羔羊的任何部分。(民9:12)
120.感谢祭要当天吃,不可留到早晨。(利22:30)
121.第一只踰越节羔羊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12:46)
122.不可折断第二只踰越节羔羊的骨头。(民9:12)
123.进食时,不可将羊肉带出屋外。(出12:46)
124.不可让余下的素祭发酵。(利6:16)
125.也不可吃生的羔羊或用水煮的羔羊。(出12:9)
126.也不可让寄居的外邦人吃。(出12:45)
127.也不可让未受割礼的人吃。(出12:48)
128.也不可让异教徒吃。(出12:43)
129.不洁净的人不能吃圣物。(利12:4)
130.圣物若被玷污了,不可吃。(利7:19)
131.祭物若留下而过了指定的时限,不可吃。(利19:6-8)
132.不可吃过了时限的肉。(利7:18)
133.非祭司不能吃圣物。(利22:10)
134.寄居在祭司家里的,或是雇工也不可吃。(同上)
135.未受割礼的人也不可吃。(同上)
136.不洁净的祭司也不可吃。(利22:4)
137.祭司的女儿若嫁了非祭司,此女儿不可吃圣物。(利22:12)
138.不可吃祭司的素祭。(利6:16)
139.祭司要在会幕的院子内吃赎罪祭。(利6:24-26)
140.被献的畜类若变为有残缺,不可吃。(申14:3)
141.献给上帝五谷的十分之一不可吃。(申12:17)
142.献给上帝那十分之一的酒也是如此。(同上)
143.献给上帝那十分之一的油也是如此。(同上)
144.在耶路撒冷内不可吃有残疾头生的畜类。(申16:21)
145.祭司不可在殿外吃赎罪祭,或赎衍祭。(利14:21)
146.不可吃在坛上烧焦了的肉。(同上)
147.在坛上献上的肉类,其血必先倒在地上方可吃。(申12:16)
148.非祭司不可吃至圣的祭物。(利22:10)
149.祭司不可在殿外吃初熟的果子。(出29:33)
150.不洁净时不可吃第二个十分之一的谷物。(申26:14)
151.守丧时也不可吃此谷物。(申26:14)
152.赎金只能用在饮食上,不可作其他用途。(同上)
153.祭司不可在吃圣物时亵渎上帝。(利22:15)
154.不可混乱所献十分之一之物的次序。(出22:28)
155.不可延迟偿还所许的愿,这包括自己所许的愿,或是上帝所规定的。(申23:21)
156.在朝圣的日子,不可空手进圣殿。(出23:15)
157.不可食言。(民30:3)
祭司
158.祭司不可娶妓女为妻。(利21:7)
159.他亦不可娶被污的女人。(同上)
160.他亦不可娶被休的妇人。(同上)
161.大祭司不可娶寡妇为妻。(利21:14)
162.他亦不可娶妾。(利21:15)
163.祭司不可蓬头散发进入圣所。(利10:6)
164.也不可穿著破裂的衣裳进入圣所。(同上)
165.聚会时,祭司不可离开会幕。(利10:7)
166.若非为了自己的家人,祭司一般不能因死人沾染自己。(利21:1)
167.大祭司不可为任何人沾染自己。(利21:11)
168.他不能因任何缘故沾染自己。(同上)
169.利未人不能拥有以色列的地产。(申18:1-2)
170.利未人不得享有战利品。(同上)
171.在送丧时,人不可剃头作为记号。(申14:1)
有关饮食的律例
172.以色列人不可吃不洁净的牛羊。(申14:3)
173.也不可吃不洁净的鱼类。(利11:8、9)
174.也不可吃不洁净的鸟类。(利11:11)
175.也不能吃会飞的爬行动物。(申14:19)
176.也不能吃在地上爬行的动物。(利11:41)
177.也不能吃爬虫类。(利11:44)
178.也不能吃在果实或五谷上找到的虫。(利11:42)
179.也不能吃使人讨厌的动物。(利11:43)
180.凡死于自然的动物不可吃。(申14:21)
181.被野兽撕裂的牲畜不可吃。(出22:31)
182.不可吃从尚活的动物身上取下的四肢-不可吃血。(申12:23)
183.不可吃动物的大腿腱。(创22:33)
184.不可食血。(利7:26)
185.不可吃牛羊的脂肪。(利7:23)
186.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
187.这样抖杂的食物不能吃。(出34:26)
188.定了死罪且要用石头打死的牛,其肉不可吃。(出21:28)
189.在无酵节的第十六天,无论是饼,是烘的子粒都不可吃,要一直等到把祭物献给上
帝后才可吃。(利23:14)
190.新穗子也是如此。(同上)
191.未熟的穗子不可吃。(同上)
192.头三年的果子不可吃。(利19:23)
193.葡萄园里若种有两种不同的种子,其树上的果子不可吃。(申22:9)
194.不可饮用祭偶像之酒。(申32:38)
195.贪食醉酒须被禁止。(申21:20)
196.在赎罪日,须禁食。(利23:29)
197.在踰越节不可吃酵母。(出13:3)
198.在踰越节前不可吃任何含酵的食物。(出13:20)
199.在踰越节前一天也不可吃酵母。(申16:3)
200.在踰越节期间,民不可给他人见到存有酵母。(出13:7)
201.在踰越节期间,民不可藏有酵母。(出12:19)
拿细耳人之例
202.拿细耳人不能饮用葡萄制成的清酒或浓酒。(民6:3)
203.他不可吃鲜葡萄。(民6:3)
204.也不可吃干葡萄。(同上)
205.也不可吃葡萄的种子。(民6:4)
206.也不可吃葡萄的皮。(同上)
207.他不可因父母、兄弟、姊妹死了而使自己不洁净。(民6:7)
208.他不能进入有尸体的帐篷。(利21:11)
209.他不能剃去他的头发。(民6:5)
耕种之例
210.收割时,不可割尽田角,要留给穷人。(利23:22)
211.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谷粒。(利19:9)
212.不可摘变坏的葡萄。(利19:10)
213.不可收拾掉落的葡萄。(利19:10)
214.不可回转拾取忘记的禾捆。(申24:19)
215.不可同时种植两样掺杂的种子。(利19:19)
216.不可在葡萄园种玉米。(申22:9)
217.不可使用牲畜与异类配合。(利19:19)
218.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申22:10)
219.在场上耕种的牛,不可笼住他的嘴,妨碍它吃喝。(申25:4)
220.第七年不可耕种。(利25:4)
221.第七年不可修理葡萄园。(同上)
222.不可如常在第七年收割。(利25:5)
223.也不可在第七年摘树上的果实。(利25:5)
224.在禧年(即第五十年)不可耕种或修理果园。(利25:11)
225.在禧年,地上生长的不可收割。(同上)
226.在禧年不可摘树上的果实。(同上)
227.不可把得为业的地永卖-指以色列境内之地。(利25:23)
228.不可更换利未人之地。(利25:33)
229.要支援利未人,不可丢弃他们。(申20:19)
借贷、商业及对诸奴仆之例
230.第七年过后,债主不可追讨借款。(申15:2)
231.不过,当第七年临近时,人可以拒绝借贷给穷人。(申15:9)
232.不可袖手不协助穷人。(申15:7)
233.当希伯来奴仆完成任务时,不可让他空手离去。(申15:13)
234.当债务人不能还款时,不可苦苦追讨。(出22:25)
235.借给以色列人的钱款不可取利。(利25:37)
236.不可向取利的以色列人(弟兄)借款。(申23:20)
237.不可以保证人、见证人或拟定合约人之身份,参与收取利息的协议。(出22:25)
238.不可延期发工资给工人。(利19:13)
239.不可用暴力向债务人取抵押。(申24:10)
240.当穷人有需要时,不可取他的当头。(申24:12)
241.不可从寡妇取当头。(申24:17)
242.不可取他人赖以为生的东西作抵押。(申24:6)
243.绑架以色列人是禁止的。(出21:16)
244.不可偷盗。(利19:11)
245.不可抢夺他人之物。(利19:14)
246.不可挪移地界。(申19:14)
247.不可欺骗别人。(利19:13)
248.不可否定借据等之存根。(利19:11)
249.不可发假誓意图欺骗别人的财产。(利19:11)
250.在商场上不可欺骗别人。(利25:14)
251.不可在言语上误引他人。(利25:17)
252.不可在言语上伤害寄居的人。(出22:21)
253.在商场上也不可亏负他们。(出22:20)
254.不可将逃跑了的奴仆交还他的主人。(申23:15、16)
255.不可从他人身上取利得益。(申23:17)
256.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出22:22)
257.不可苦待希伯来奴仆。(利25:39)
258.不可卖希伯来的奴仆。(利25:42)
259.不可严厉地虐待他。(利25:43)
260.不可让异族人苦待他。(利25:53)
261.不可卖希伯来的婢女。(出21:8)
262.主人若娶了她。她的衣食以及妻子的权益,不可剥夺。(出21:10)
263.不可卖被掳的妇人。(申21:14)
264.也不可当婢女待她。(同上)
265.不可贪恋别人的一切。(出20:17)
266.存有这种欲望也是不可。(申5:18)
267.经过别人麦田时,不可用镰刀割取禾稼。(申23:25)
268.经过别人葡萄园时,不能摘取多于自己所能吃的。(申23:24)
269.拾到的失物不可据为己有。(申22:3)
270.不可拒绝帮助被重驮所压,将要倒塌的动物和人。(出23:5)
271.不可用欺诈的天平和法码。(利19:35)
272.不可存有欠准确的法码。(申25:13)
公义
273.法官不可偏护不义的人。(利19:15)
274.他不可受贿赂。(出23:8)
275.他不能有所偏私。(利19:15)
276.他不可惧怕人。(申1:17)
277.他不能偏护穷人。(出23:3;利19:15)
278.他不能偏护那邪恶的。(出23:6)
279.他不能顾惜那已被定罪的。(申19:13)
280.他不可对寄居者和孤儿屈枉正直。(申24:17)
281.在争讼的事上,某一争讼人向他说什么时,另一个必须存在。(出23:1)
282.争讼的事他不可随众偏行。(出23:2)
283.除非他被另一法官的道理说服,否则,不能接受其意见。(同上)
284.不明律法的人不可当律法师。(申1:17)
285.不可作假见证。(出20:16)
286.不可接纳恶人的见证。(出23:1)
287.不可接纳案件当事人亲属的见证。(申24:16)
288.不可凭一个见证人的口供判案。(申19:15)
289.不可杀人。(出20:13)
290.不可只凭表面证据判案。(出23:7)
291.在刑事案中,见证人不能担任法官。(民35:30)
292.没有正式的公审,不可执行死刑。(民35:12)
293.不可顾惜或放过逞凶者。(申25:12)
294.不可惩罚那被人强迫去行恶的人。(申22:26)
295.杀人犯死罪的,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民35:31)
296.至于误杀者,也是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民35:32)
297.不可延迟救那在危难中的人。(利19:16)
298.不可在路上放置绊脚石。(申22:8)
299.不可给人错误的指示,引人进入歧途。(利19:14)
300.要按犯人罪状责打,不可责打多过应打的数目。(申25:2-3)
301.不可搬弄是非。(利19:16)
302.不可心存憎恨。(利19:17)
303.不可羞辱弟兄-以色列人。(同上)
304.不可埋怨。(利19:18)
305.不可报仇。(同上)
306.鸟窝中若有雏鸟,要取雏放母。(申22:6)
307.患痲疯者剃须,不可剃头疥之处。(利13:33)
308.也不可剃去别的病症。(申24:8)
309.要在未曾耕种过的山谷,击杀母牛犊。(申21:4)
310.不可容许邪术的女子存活。(出22:17)
311.不可强迫新娶妻的人在其新婚后一年内服役。(申24:5)
312.不可抗拒传律法的人之指示。(申17:11)
313.不可在律法上加上什么。(申13:1)
314.不可在律法上减少什么。(同上)
315.不可诅咒律法师。(出22:27)
316.不可诅咒统治者。(同上)
317.不可诅咒弟兄-以色列人。(利19:14)
318.不可诅咒父母。(出21:17)
319.不可打父母。(出21:15)
320.不可在安息日工作。(出20:10)
321.在安息日,不可行走远近指定的路线。(出16:29)
322.在安息日,不可执行惩罚。(出35:3)
323.踰越节的首天不可工作。(出12:16)
324.踰越节的第七日也不可工作。(同上)
325.在五旬节不可工作。(利23:21)
326.在七月初一不可工作。(利23:25)
327.住棚节的首天不可工作。(利23:35)
328.住棚节的第八天不可工作。(利23:36)
329.赎罪日不可工作。(利23:28)
有关乱伦与各种淫乱的罪
330.不可与母亲发生关系。(利18:7)
331.与继母也不可。(利18:8)
332.与姊妹也不可。(利18:9)
333.与同父异母之姊妹也不可。(利18:11)
334.与媳妇也不可。(利18:17)
335.与孙女也不可。(同上)
336.与女儿也不可。(同上)
337.母女之间不可发生关系。(利18:17)
338.母亲与媳妇之间也不可。(同上)
339.祖母与孙女之间也不可。(同上)
340.姑母与侄儿也不可。(利18:12)
341.姑母与侄女也不可。(利18:13)
342.与叔伯之妻也不可。(利18:14)
343.与媳妇也不可。(利18:15)
344.与兄弟之妻也不可。(利18:16)
345.与妻子之姊妹也不可。(利18:18)
346.不可与行经的女人发生关系。(利18:19)
347.不可奸淫。(利18:20)
348.男人不可与兽淫合。(利18:23)
349.女人也不可。(同上)
350.禁止同性恋。(利18:22)
351.男人不可与父亲苟合。(利18:7)
352.也不可与叔伯苟合。(利18:14)
353.除了自己妻子以外,不可与任何人有亲密的肉体接触。(利18:6)
354.不可让亚扪人与摩押人取犹太女子为妻。(申23:3)
355.不可有娼妓。(申23:17)
356.不可重娶已嫁给别人的前妻。(申24:4)
357.无儿女的寡妇只能嫁给她前夫的兄弟,不可嫁给别人。(申25:5)
358.人不可休在婚前曾玷污过的妻子。(申22:29)
359.不可休他诽谤过的妻子。(申22:19)
360.阉人不可娶犹太女子为妻。(申23:1)
361.不可阉动物。(利22:24)
君王制度
362.被拣选的王必须是以色列的后代。(申17:15)
363.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申17:16)
364.也不可为自已立妃嫔。(申17:17)
365.也不可为自已多积金银。(同上)
资料来源:http://christianstudy.com/data/ot/613comman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