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经文集二:耶稣教训中的守律法

楼主: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8-08-11 23:16:16
耶稣谈的律法不可废去,
该“律法”概念跟保罗批判的律法主义,
是不应该混同的,参上篇经文集。
太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
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
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太7:21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
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太12: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
太21:31 你们想,这两个儿子是哪一个遵行父命呢?”他们说:“大儿子。”耶稣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这节再请参阅上
下文)
太23:3 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
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可3:35 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
路1:6 他们二人在神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
路8:21 耶稣回答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
约4:34 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
约9:31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听他。
约15:14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当然耶稣讲的“律法”,
不是耶稣、保罗及雅各(雅2)批判的律法主义,
就是把律法给形式化,
根本离上帝原本的道、智慧太遥远。
基督徒都应该知道律法的真义跟误用律法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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