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圣经证明有神

楼主: pinjose (jose)   2018-06-14 09:49:40
※ 引述《windcanblow (戏谑人生)》之铭言:
: ※ 引述《pinjose (jose)》之铭言:
:
: 你发表首篇的用意是在指责TH说“圣经所谓的证明其实是信仰上的,而非实证上”,
错了唷,th观点也不是这样。
: 当TH说“我们不能用圣经上讲的东西来随意通称证明,因为证明是个有共识性的名词”
这句到是对的。
但是实际上th的证明反而是没有获得共识的证明用法。
而我们的证明起码NC转而认同确实可以这样用。
: 你说“不信的人圣经无法证明只是讪笑,但是教内弟兄不能这样迎合”。
: 我这样的解读有没有错?

: 如果没错,那么我通篇就是在提醒,TH所说的证明,也就是实证主义下一般人的认知,
错了唷,他的证明并非一般人的认知唷。
你可以翻看前文
最后他认为的证明是数学般“完美公式解”
以这证明连“登月影片”都不是证据,不是证明。这才脱离一般人的认知。
: 跟信仰内的人所谓的证明,是两回事。他讲的并没有错。
是三回事。他的独创理论,你其实离一般人认知越来越远。
: 你在圣经中找到了上帝与确据,你在信仰上证明了上帝,这仍然与普世的一般标准还
: 有段距离。所以我说“基督徒其实自己心里也知道不是每样东西都能用科学检验”。
: 我问你,你反对这句话吗?
不反对
你反对吗?这应该不用加基督徒吧?
: 我为什么看不惯你对TH的批判,是因为你批判的角度是错误的,你武断地要说服他,
: 圣经已经证明了,圣经是确据,外人不信是外人自己的问题,不是圣经的问题。所以
这句话有问题。
外人不信最大的问题是撒旦蒙蔽。
抱歉,我力求精准
: 我说“同样的批判用在其他宗教信仰,难道不就是种为异教辩护吗?”
延伸主题,不予讨论
: 你跟其他人或许很不满TH,认为他对圣经证明这件事是过于媚俗,迎合普世实证主义
: 的脉络,然而他讲的有错吗?如果今天他不是个信徒,一个一般人说圣经有许多地方
有错啊,是他规定我们不能用“证明”“证据”这些字。
: 科学目前没办法验证,你会否认吗?
不否认。
: 你的论述哪里有问题?问题就在于你倾向于侵蚀现实认知的基础,然而这样的行为并
: 不会让信仰更具说服力。你模糊“证明”“证据”“相信”“不信”这些字眼间的关
: 系,仿佛那些都是相对的,没有客观标准的,是因人而异的,一个人可能是因为不爽
: 所以不信某件事物,也可能是细心地检视发现说服力不够,有些地方无法解释,但在
: 你眼里两者间似乎没什么不同。
你这些不是反过来武断了吗?
我提出不信登月说的,他们可是很有说服力的找证据出来。
反而是你认为不信登月说者的心理与我们一样,不是吗?
: 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如果你觉得登月就跟宋七力一样,只是爽不爽信,它们之间没有
: 证据强度的差异,这不就是模糊现实认知基础吗?你无法说服别人一件事物存在,于
你这段问题大了,我明明是强调检视证据后,加上个人主观判断。
登月说跟宋七力就是故意提出一个差异颇大的对比啊。
怎么会变成爽不爽呢?
: 是说世间万物没有一件事是确定的,这样对你的证明有帮助吗?
原文并没有这样的观点
: 如果仅仅是这样,从一而终的态度或许还是可取的,但一些基督徒不是啊。难道发现
: 方舟遗迹,不让人感到兴奋吗?科学新知发现创造论或许是真的,不会觉得开心吗?
: 这些俗世的、相对的、不确定是不是真的事物,怎么一旦迎合了圣经,就忽然变得有
: 意义?而哪天它们跟圣经相斥,就又变得不一定是真的了呢?
: 我就是觉得这样的认知是有问题的。一个能分辩现实与信仰,实证与哲学的基督徒,
: 不会发表你这种似是而非的论点,就算要抨击TH,也不会选择这种双面刃。
: 所以我说,想用实证主义替信仰服务的信徒,多半以失败收场。我举的信徒为证明上
: 帝存在而去撞车的例子,不就有人真的去翻新闻来印证所言不假?我又不是自己想像
: 的。
: 有心要证道,起码先梳理一下自己的论点,听一点建议,不是很好吗?
建议我听了。也不想在多争论
不过你一直推我当挡箭牌,我才不得不出来回应。
实际上你的建议本来就去如同neo说的是打空包弹啊。
我们一直都知道我们所论述的。
你建议到后来,很高兴我们听懂了
但那一直都是我们懂的啊。
1.首先,我与neo认知一样。
没有说要用科学硬标准检视信仰。
2.我们所反驳th的,正是名词的使用上是可行的。
事实上目前大部分人的共识都是认为可行的。
最简单的,人证,史证算不算证据?
我们认为算
th 说不能叫这个是证据。
(再次强调,他所说的完美数学公式解,并非一般人认知的证据用法)
我们予以反驳,他的名词解释才是脱离现实的。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8-06-14 09:53:00
人证跟史证这点我有异议,虽然我的观点也跟TH不同不过今天五篇发完了,明天再说吧基本上你没有回我,我那篇也就close了neo回我的无聊东西,有些我也根本没要求你
楼主: pinjose (jose)   2018-06-14 09:55:00
因为你开头就搞错我们争议的重点了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8-06-14 09:55:00
所以基本上你不用觉得好像我拿你当挡箭牌
楼主: pinjose (jose)   2018-06-14 09:56:00
也就是他所谓的选择当基督徒,只是“赌赌看”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8-06-14 09:56:00
我会说th在词汇上的坚持某种程度我认为合理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8-06-14 09:57:00
但你对他其他的意见我就保持中立了
楼主: pinjose (jose)   2018-06-14 09:57:00
真要我说,他其实是社会工作者,而非真正信仰者他是认同基督信仰的善而委身。但同时他也认同各种信仰的善。所以他会提出那些人是“真基督徒”真正倚靠神真正重生之类奇异的观点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8-06-14 09:59:00
我觉得这种看法放在心里就好了毕竟你永远不知道上帝安排在你面前的是什么人
楼主: pinjose (jose)   2018-06-14 09:59:00
而基督信仰其实只是一个平台,供他发挥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8-06-14 10:00:00
甚至那个人也不晓得自己的信仰究竟是不是真的
楼主: pinjose (jose)   2018-06-14 10:00:00
可是这么一来,最大的“因信称义”就变成他一定要动摇的
楼主: pinjose (jose)   2018-06-14 10:01:00
简单说他把信改成善。因善(爱人)称义,很接近,但失去精准问题是w,当th要推广他的理论就必须不断动摇我们的理论我们的信,我们的得救,我们的救恩就都成为他批评践踏的对象。那到底是哪一方武断呢?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8-06-14 10:06:00
如果你觉得这很重要,那就继续反击,我会支持但是我有异议时我依然会提出,就这样吧反正大家都有自己的信念,讨论就是了解彼此互相提醒
作者: NewCop (新警察里王)   2018-06-14 11:02:00
我会说"证明"其实不必然是风大和th想像的那么严格例如同样的凶杀案,一审法官判有罪,二审法官判无罪也就是说一审法官眼中,检察官能"证明"犯人有罪,而二审法官眼中则不然而在检察官眼中,他必定是在"证明"犯人有罪也就是说所谓的"证明"其实可以被视为主动或被动的行为而被动的情况下则会受到个人内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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