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同团的跳跃式逻辑

楼主: Xenogeous (非洲大陆)   2016-12-25 22:37:02
: → uka123ily: 不过我想问的是请问,民法修订版本是侵害了谁的自由? 12/25 22:29
以后身分証的父母栏需不需要改成双亲一、双亲二?
以后方文山会不会出来抱怨歌词愈来愈难写?
歌词要改成:
我叫你双亲一 你打我双亲二 这样对吗 干嘛这样
何必让酒牵鼻子走 瞎 说都说不听 听
作者: kulvnlcan (邪教徒)   2016-12-25 22:40:00
真改成这样又如何异性恋难道会因为身分证格式改变就不叫你爸为爸而改叫双亲一双亲二??我还不知道现在法律还是未来可能的修法会限制人不准叫爸妈甚的,为提这种问题建议你用关怀智障的同情心多注意他一点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5 22:46:00
楼上,你这样会被桶耶
作者: kulvnlcan (邪教徒)   2016-12-25 22:49:00
这问题是护家盟那些逻辑不通的人提出的我觉得那群人用智障形容很恰当如果护家盟有人在板上提检举那我也认了不过我不打算收回
作者: df31 (DF-31)   2016-12-25 22:53:00
又来了,好像【护家联盟】是你几辈子的仇人一样。难道,检举你的人一定会是【护家联盟】的人吗?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5 22:57:00
我不反对假装成护家盟去检举阿XD
作者: kulvnlcan (邪教徒)   2016-12-25 22:57:00
这说法没记错的话是出至护家盟而人身攻击之类没记错是要当事人检举如果有人愿意对号入座当一下智障那我被桶一下也没甚就当我例行一下关怀吧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2-25 23:22:00
会认为民法改变而改变称谓的人脑袋堪忧啊 你知道民法称纸箱等包装物包皮吗XDDDDD?
作者: koboy (小凯)   2016-12-25 23:34:00
现行的身份证上的三栏分别是【父】【母】【配偶】现在有人是遵守这"规定"(??)真的只这样叫彼此的吗歌词都这样写的吗??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26 13:35:00
你知不知道还有配偶栏这东西啊?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26 14:26:00
说称谓是不会受限, 但还是会在各个层面影响所有人吧.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26 14:50:00
比如?楼上请举个例子来听听,别光说不练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26 15:28:00
写法律公文就有影响了啊.不知道双亲一是否默认是父, 不是的话也有其他影响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2-26 15:43:00
供三个小我还想抗议基督教盗用上帝名号,把上帝窜改为耶和华"双亲一这种废想像", 现在就可以改了喔不过干嘛在意这个, 等挪亚之后第二次的火来毁灭就好啦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6 15:58:00
还在谈称谓未免太low...找不到同婚带来的实质伤害/问题,然后一直去纠缠在那些枝节,实在不好看。基督徒要不就是具体证明同婚会带来的后遗症/公共利益的减损,要不就好好证明怎么做到“爱罪人”,而非“恨罪又恨罪人”。基督信仰没有找到自己的一致性,那就是扯下许多虚伪的假面具。这次议题可能有建设性的就是这两条路。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26 16:11:00
你要写生父就写生父,很难懂?没人说你未来公文不可以写父和母,多读点书,OK?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26 16:37:00
哦?哪请问这位书好像读很多的, 什么场合会使用到民法上的称谓?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26 17:27:00
你想讲什么可以直接说,开始抛无关的问题出来就免了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26 17:40:00
这也叫无关问题?不是在说民法上称谓吗? 哪里无关?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26 17:47:00
不会吧,所以你是真的不知道民法上的称谓何时使用??好心教你一下,裁确定书上对父母的常见称呼包含法定代理人、生父、生母、法父,有任何困难吗?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26 18:00:00
你意思是说改了双亲一二后, 任何场合都不必要使用, 身份证也可以继续使用父母等等这样吗?然后以后同志家庭, 在公文上要谈到的时候, 可以写双亲一(生父), 双亲二(法父), 都行?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6 18:55:00
都可以啊,现在就并非以法律用语写公文。是说有人规定你公文怎写吗?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26 18:59:00
那身份证也不需要改?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6 19:21:00
尤美女的版本都没有改任何称谓阿,现在的修订版也保留“男女”双方了。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26 19:30:00
可是显然有些人觉得改一改比较好反正没有任何影响.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6-12-26 20:14:00
其实身份证上标双亲配偶不也是很严重的问题吗?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6 20:35:00
其实身分证有要改,就是改三卡合一,但是卡关中。
作者: sshahash   2016-12-26 20:54:00
改身分证算什么严重的问题...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2-26 21:22:00
民法修了之后未来公文一样可以写父母啊,不然写双亲有很难吗?从来没有人规定过正式文件只能照民法上的称谓写可以请亲爱的G大大不要再拿“称谓”出来秀无谓的下限了吗?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2-27 02:11:00
公文ok., 但现在至少有一个身份证是想要被改的阿, 那还有哪些正式文件会被改?我主要是想说, 0影响一听就知道不可能, 同样影响生活上叫法不用说也知道不可能, 但其实很多像公文, 身份证, 或其他,没问没说我是真的不知道. 一直直接说0影响, 不用仔细查都知道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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