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比例”跟“粗结婚率”是两个不同概念。neo引用的是前者,ka85c你讲的是后者吧。不过一般应该是要比后者不过同志族群有人还没出柜,还有一般同志要找交往对象也比一般异性恋困难(?),还有同志把婚姻当作爱情的标竿的比例之前也会受到社会因素压抑;总之有各种干扰因素在烂英文终于看懂了,就是大法官解释后,同志(LGBT族群)“结过婚比例”从38%提升到49%。是纯同性婚、离过婚、非法结婚(仪式婚?)、丧偶、配偶是异性等等。纯同性婚是10%左右,但LGBT族群中也是有跨性别,还有就是隐藏在异性婚(?)里面的,故总计结过婚的不是10%这么少,而是49%。而每年的增加比例,也就是“粗结婚率”,异性恋也是千分之10对以内(美国应该是6左右吧),同志当然也不会超英赶美(?),故同志整体结婚比例后来没上升太多,是正常的吧。毕竟一开始已经增加10%左右的结婚人口了,算是很大的比例了。[17:02的“交往对象”改成“结婚对象”好了]美国是2011年新增每千人6.8对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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