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同婚诉求是否有关“多元”与“平等”?

楼主: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6-11-17 12:56:15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临!)》之铭言:
: ※ 引述《windcanblow (戏谑人生)》之铭言:
: : 举证是你的义务(ex:厕所需求之于同志族群)
: 我已经写了,顶多是用词不够准确
: 他人的推文已经提及"婚姻不应该侷限于性别",
: 而这逻辑推演下去很直观的呈现在"上厕所应该/不该侷限于生理性别"的争议
喔,原来是这种演绎啊
但这两个议题早已经是现在进行式
(1) 同婚推动合法
(2) 跨性别/第三性者权益
: : 即使是卡通情节,你也有叙述的责任。
: 我已经叙述了,你没看懂
: 然后,你要求我负责,你又负责了吗?
: 你的统计呢?
你说会影响,positive effect要由你提供,怎么会是由质疑方提供?
来,你先指出台湾的厕所会如何的不够用,我们来看看你的举证是什么?
: : 我的宣称解释得很清楚,gay group不等于transgender group,
: 喔,重叠部分怎么算呢?你可没交代
是你认定有重叠部份,数据呢?
我再重复一次,这两个议题都是现在进行式,彼此的正相关性很低,
也没有连动的现象。
跨性别/第三性的友善环境是个合理的目标,这些族群所受到的歧视也是LGBT里
最严重的(你要数据,这我倒可以给)。
你要用社会成本一字就规避所有人应该努力克服的问题,
我觉得很不负责任,也不符圣经的普世原则。
所以你的论述问题我这边再帮你整理:
1. 同婚合法如何显著地影响台湾推动跨性别/第三性的友善环境?
两者间连动的“因果关系”是什么,你要直观反射或推论,
请把实际观察出的证据讲出来。
2. 台湾的厕所为什么会不够用?
不够用是你说的,为什么不够用,差多少?你说说看。
3. LGBT里同志与跨性别族群之间重叠的数据有多少?
你说说看,因为是你认定比例很高,会连带影响同志使用的厕所量。
4. 面对既有的性别歧视,可否用社会成本一字带过?这道德问题如何解决?
回答这些问题,你的论述才有意义,如果只是看完卡通的突发奇想,
麻烦你就承认这只是私毫不严谨的推测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