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jose (jose)》之铭言:
: 当自由扩张到极限
: 就是伦理到底有没存在的必要
: 当然伦理没有绝对,如同欧陆部分
: 伦理观也让我们文化感瞠目结舌
作为一个忠诚的密尔信徒兼左派,个人真的不明白。
某甲率性而为,强奸了某乙,是对某乙做成实质损害,
我们当然要限制某甲如此而为的自由。
某丙率性而为,不穿衣服大摇大摆上街,某丁虽然很不爽,但除了污染了某丁眼球之外,
某丙实在没有损害什么人的利益。我们没有很好的理由去阻止某丙的行为,
而且这更是一件无理损害某丙的自由的事。
所以,在自由主义下,伦理是存在的,
只是你无法接受一套建基于伤害原则的伦理界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