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从教外角度看同婚

楼主: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6-11-04 23:35:10
※ 引述《pinjose (jose)》之铭言:
: 当自由扩张到极限
: 就是伦理到底有没存在的必要
: 当然伦理没有绝对,如同欧陆部分
: 伦理观也让我们文化感瞠目结舌
作为一个忠诚的密尔信徒兼左派,个人真的不明白。
某甲率性而为,强奸了某乙,是对某乙做成实质损害,
我们当然要限制某甲如此而为的自由。
某丙率性而为,不穿衣服大摇大摆上街,某丁虽然很不爽,但除了污染了某丁眼球之外,
某丙实在没有损害什么人的利益。我们没有很好的理由去阻止某丙的行为,
而且这更是一件无理损害某丙的自由的事。
所以,在自由主义下,伦理是存在的,
只是你无法接受一套建基于伤害原则的伦理界限罢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4 23:44:00
另外我顺便一提 圣经道德上比你想像得还要不堪很多圣经申命22:28规定强奸犯娶被强奸女子 强奸犯结婚好方便教徒甭跟我说那是旧约 因这就算在旧约我也要睁大眼睛震惊真看圣经是什么乱伦理 还是杀人强奸是种自由 我看都反了圣经对家庭的观点请看新约马太福音10:36人的仇敌是自己家人圣经对小孩的观点请看撒母耳记下12:9上帝残杀无辜小孩圣经的这种仇恨家人的伦理观真的让我们文化感瞠目结舌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00:37:00
所以你同意[不会直接实质伤害别人的, 就都要赋予权力行使]这样吗?哦 不穿衣服上街目前法律也禁止, 你既以此为例那你立场清楚
作者: netboy789 (MacotoLee)   2016-11-05 03:10:00
圣经有些是叙述历史故事,并不是说人可以做这些事情,真搞不懂一直循环。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07:29:00
话说如果改成轻微性骚扰,以[无损自由主义]来说,也会允许吗?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5 09:06:00
对呀 就像我们真实的历会陈述希特勒的大屠杀历史故事圣经本身就叙述记载了耶和华的大屠杀和牠的恶烂规定申命记就是重申耶和华最重要且恒久的规定 你有脸说"并不是说人可以做这些事情" 有脸啊你我告诉你什么叫一直循环 当教徒一直拿圣经的东西出来讲它的好就是一直循环 完全不敢正视圣经之中下三滥的部分希特勒制造的大屠杀并不能用牠曾扶老太婆过马路来抵消同样的 耶和华的大屠杀和那些恶滥的明说的规定 也不是你一直拿好句子循环来抵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