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ohippie: 婚外情和多重性伴侣也是“天性”,但基督徒就是要放弃 10/31 04:23
→ neohippie: 而且基督徒也是反对婚外情和多重性伴侣的 10/31 04:25
→ neohippie: 我猜有哪天,婚外情不是犯(台湾)法,而是有法律保障时 10/31 04:26
→ neohippie: 基督徒也是会出来出来反对的 10/31 04:26
放弃是一回事,反对是一回事
这些行为背后都符合自由,也就是你怎么想其实都不妨害到别人的行为
这也符合宗教信仰自由
所以你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所谓“法律保障云云”
就有点偏掉了,法律至多是“不规范”这方面的行为
比方说通奸除罪化在台湾是现在进行式,除罪不是法律保障,
而是让婚外情走回民法诉讼。
又比方说多重性伴侣,法律本来就没有规范严格禁止,
社会上一堆温拿今天睡这人,明天睡那人,也不会被抓去关,
李宗瑞也不是因为睡那么多小模才被告的。
所以说按照你的立场,今天基督团体首当其冲需要去抗议反对的,
应该只有通奸除罪化,在这边可以就先问问板众,大家赞成通奸除罪化,
让婚姻两造面临婚外情的问题,只需就民法诉讼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