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救恩是不是永远的

楼主: jacklin2002   2016-06-06 12:52:49
你列的这些经文,还是没有说明为什么救恩还要加上持守才能得救啊?
※ 引述《Xenogeous (非洲大陆)》之铭言:
: : → damonwhk: “持守到底”算不算自己加上的条件,就自由心证囉! 06/06 08:10
: 我有找到经文的根据喔。
: 太24:13
: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所以没有忍耐的都该死,都下地狱囉?
那最先下地狱的应该就是小儿子了,
他出去外面吃喝玩乐、花钱嫖赌,
什么忍耐、持守通通跟他绝缘,
他爸爸根本不应该开门阿,这小儿子饿死活该!
: 路8:15
: 那落在好土里的,就是人听了道,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著结实。
: 来10:36
: 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
: 雅5:7
: 弟兄们哪,你们要忍耐,直到主来。
: 看哪,农夫忍耐等候地里宝贵的出产,直到得了秋雨春雨。
: 启14:12
: 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神诫命和耶稣真道的。
: 这些经文都有讲到忍耐、持守到底。
你现在不断强调要持守才能得救,这种心态就跟大儿子一样,
我都这么努力、这么持守了,凭什么这些没持守的家伙就该得救?
凭什么小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结果他一回来,
你就张灯结彩、席开百桌为他接风庆祝?
耶稣借由这个故事就是要表达,得救从来不需要持守,
否则在耶稣身旁烧杀掳掠抢劫奸淫的大盗,根本没有机会得救!
至于你所列的这些经文,全部都是在说,
已经得救后的基督徒,应该努力去尽的义务。
作者: caleb13241 (ck13241)   2016-06-06 13:16:00
马丁路德:因为得救了,我可以放心犯罪神儿女的身分是不会失去的,然而有了这个身分,就有身为这个身分该尽的义务以人的观念来讲是不公义,没道理的,但神的度量与人的度量是天差地远的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06 13:50:00
认为陈进兴该死的春天表示:我觉得这个例子很好,至始至终小儿子都没有失去儿子的名份,这是重点,至于家产那是另外一回事。所以小儿子得救,但他没有得胜。推一个说实在我很好奇,如果将来春天上了天堂,结果一个男的跑来说,春哥你好,我是陈进兴,等你很久了,以后我住你隔壁喔。春天会不会气到拒绝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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