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台湾同志的诉求

楼主: eno4022 (eno)   2016-03-11 06:21:51
※ 引述《windcanblow (戏谑人生)》之铭言:
: 国语辞典对“淫乱”的解释是“好淫而悖于礼法。”
: 以下是我对“性权解放”的理解,如果不对请指正
: 时间:性爱的时间点不该受限
: 地点:性爱的地点不该受限
: 方式:性爱的进行方式不该受限
: 道具:性爱使用的道具不该受限
: 对象:性爱的对象,其年龄、身份、性别、种族、种类等等都不该受限
: 换言之,我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用任何方式与任何道具、
: 跟任何人或任何生物有性爱的权利。
: 而这是天赋人权;凡是意图剥夺我这个权力的,等同于剥夺我的人权。
: 请问我能不能这样解读所谓的性权性解放呢?有错请指正
: 如果这样解释正确,那我说支持这种主张的人就是在追求淫乱,
: 请问哪里有问题了?
: 以上是铁指对于泛同志之于性议题的指控,但很明显的,
: 你在街上问几个同志,或甚至去甲板问问看好了,
: 应该没有几个同志对于性权解放在这些人事时地物上的标准会是一致的吧
: 你会去假定每个同志都喜欢跟狗作爱吗并且尝试证明吗?
你这是在偷换概念,
我有说支持性解放的人都一定喜欢跟狗做爱吗?
未必,但如果你问支持性解放的人
如果有人因为跟狗做爱而被判有罪,你们认同吗?
你们支不支持人跟其他生物做爱的权力不该被禁止,这是否应该是天赋人权的一部份?
那你觉得我这种问法,支持彩虹旗的他们,回答会是什么?
希望你不要随便曲解别人的意思
这就跟言论自由差不多,
支持性权解放应该是
我不喜欢他跟狗干的性癖好,甚至可能是厌恶
但我绝对支持他有跟狗做爱的权利
而任何人都无权禁止他这么做
讲这个居然扯到喜欢不喜欢这种主观的东西
还真不像我认识的客观中立的风可吹@@
: 你觉得每个同志都喜欢野合吗?支持性解放跟喜欢特殊性爱可以画等号吗?
同上,支持彩虹旗的同志未必都喜欢野合
但他们一定支持人有野外交合的权力,这是天赋人权,任何人都无权禁止
我为什么敢讲一定
因为他们彩虹旗的诉求就是如此,
"追求打破一切法律、道德上的束缚限制",不是吗?还是说我误会了?
还是说支持彩虹旗的人要告诉我,
"我们虽然支持性自主、性解放,
但人还是不该跟狗做爱或在野外做爱,
我们也认为不该解除这方面在道德上的谴责及法律上的限制"?
他们要是敢说我说错了,是曲解他们的主张,ok啊,
那就请从我对其诉求的解读上来反驳我,告诉我我到底哪里说错了
而不是像你一样曲解我的意思,说我是在指控
"支持性解放的人一定喜欢跟狗做爱或在野外做爱云云"
你这种曲解的说法跟说
"支持言论自由的人一定是共产党员或反动份子"有啥两样?
既然你自己扎一个稻草人在打,误会误那么大
那起手式之后的东西我想我就没必要回了
: 如果你无法验证甚至统计,那前面的推测就都只是无意义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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