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读经]再来看到同性婚姻问题◎人渣文本

楼主: taonlys (564)   2014-10-07 23:24:00
: 以宗教理由反对一个法案与否是个人自由
: 但不代表将自身宗教理念套用在非教友的头上是一种正确的事
: 当以道德标准去检视同志相关法案同时
: 以法律保障与否当做较低的标准去说明反对的正当性
: 这种不平等的检视,真的不要拿出来见笑
: 什么佛教不吃肉是否套用全国的烂梗我就不想说了
说到这种例子 其实我一直有一种疑惑
就是说为什么“宗教理由”是必须被拿出来这样检视的呢?
我的意思是 不管是任何理由 感觉都跟“宗教理由”是同一个等级的
没理由“宗教理由”要被这样歧视 好像提宗教理由的就低人一等
用我引用的原po的头两句话来看 我觉得这两句话可以透用在任何事情
以“XX”理由反对一个反法案与否是个人自由
但不代表将自身“XX”理由套用在“不同观念”的人头上是一种正确的事
不管是支持或反对同婚 支持或反对吸毒 支持或反对援交 甚至是支持或反对杀人
我觉得任何理由都是同样地位的
即便有一个人认为可以杀人(因为他认为就算他被杀也无怨无悔 这是公平的)
凭什么别人就可以因为自己很注重生命权
就将自身“注重生命权”的理由套用在别人身上
强迫那些认为大家可以彼此相杀的人接受 还认为这是一种正确的事呢?
我的意思是 到底有哪些理由是如此高尚
高尚到一个极致 是个可以强迫别人接受 并且一定是一种正确的事?
我认为并没有这种理由 大家所提出的理由都只是自己认为好的理由而已
然后大家各自角力 看可以如何协商出一个自己喜欢的世界
所以虽然最近大家对于“宗教理由”百般歧视
但我认为这种理由并没有任何超越之处(没有高尚到可以歧视其他理由)
就只是最近大家觉得“自由平等”这种思维比较潮 很多人为这种思维角力
然后灌输大家一种这种思维(当理由)高人一等 可以歧视其他形式的“理由”而已
结论就是我反对这种对于“宗教理由”的歧视
我仍然要为我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世界角力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07 23:28:00
因为宗教自由是一种消极抵抗的权利。权利基础是基于共存的可能性而存在的。如果基于信仰去消灭其他的价值,是自相矛盾的。或许你可以思考为何要独立出一个宗教自由?明明可以用言论或思想自由包含,独立有他的历史背景。你可以从选择的多寡去下手,就知道什么被消灭了。禁止同性结婚,就是消灭一种他人可欲的选择。同样是造福社会是目的,但理由是宗教,其实不一样。
楼主: taonlys (564)   2014-10-07 23:59:00
请问有没有参考书目可以让我先读完有些相关知识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07 23:59:00
若不谈论宗教为理由,那造福社会的方案就可能被更动。
楼主: taonlys (564)   2014-10-08 00:00:00
另外是不是说可以选择的越多就是越好的社会呢?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08 00:03:00
可以有选择是很好,但现实不太可能有无限的选择。
楼主: taonlys (564)   2014-10-08 00:09:00
(偷偷问版主是不是认为不该限制不能多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08 00:11:00
对多妻的疑虑是家长权威被强化,但文化上觉得没差。如果在一个性别平等被实践的环境,要怎样我都没差。
楼主: taonlys (564)   2014-10-08 00:12:00
谢谢版主回答 最后诚心再求相关书目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08 00:14:00
不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但建议可以看“论宽容”
楼主: taonlys (564)   2014-10-08 00:16:00
我是要消极抵抗权利啥的相关资讯 谢谢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08 00:19:00
那你可以加看“自由四论”,谈论自由做为消极的权利。
楼主: taonlys (564)   2014-10-08 00:34:00
好的 谢谢版主
作者: wcl1617 (TACo)   2014-10-08 11:52:00
法律上没有理由平等这回事因为我爽就打人 跟 为了救人而打人,罪行不会相等。宗教理由是个人信仰主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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