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hawls、s0726momo请进~~

楼主: yaqqq (^^)   2019-10-06 12:09:49
检举板区:佛教板
被检举人:hawls
所犯板规:基本区四、十善业
文章代码:#1TaUONsY (Buddhism)
违规证据:
→ hawls: 由于台湾法律已经承认性交易合法,那么在台湾讲“性交易不 10/04 23:46
→ hawls: 一定违反戒律”,这也未必会有违圣严法师的说法。 10/04 23:46
判决:成立,水桶7日。
1.台湾法律是否承认性交易合法,请至相关法律板讨论,
不过这应该还未有共识才对。
2.公告已说明:勿任意说明“性交易不一定违反戒律”,违者水桶。
如果hawls板友有询问过法鼓山法师的见解,可以提出并解除水桶。
作者: yogi (Yogi)   2019-10-06 23:09:00
才在隔壁板说板主的判断能力有问题,在这个板又看到神奇的判决。戒律的诠释在不同传承间有出入的时候,本来在学术讨论板上就应该开放自由讨论,或者至少采用最大公约的标准,那为什么板主可以恣意采用单方面诠释来当板规执行的标准箝制采用其它传承诠释为切入角度讨论的自由?这根本违反学术讨论类看板的原则,支持当事人上诉啦叭叭不是说当了板主 制定板规 执行板规 还有板规诠释权一把抓就可以这样明目张胆无视学术讨论自由乱搞,这完全就是滥权。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败,就是在说这样。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9-10-06 23:24:00
楼上要当版主吗?= =a
作者: yogi (Yogi)   2019-10-06 23:30:00
不懂楼上逻辑。我批评柯文哲舔中就是我想当市长吗?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9-10-07 04:05:00
在台湾 大乘才是最公约数 yogi说得太好了
作者: yogi (Yogi)   2019-10-07 13:56:00
最大公约数什么时候用的是人数多寡决定了?楼上的逻辑应该加强点。当戒律的解释有宽有紧,如果要套用戒律解释作为限缩言论的标准,那此时一般正常思考的人应该知道最大公约要采用宽松的解释来避免过度限缩言论自由。当然还是有些不正常思考的人,像这次香港事件就看到一些支那侨民说这样一小撮人抗议是对不抗议的多数人不公平。看到这种不正常言论我也只能说也许言论自由的价值并非内建在这种人的心中吧。
作者: horcetian (提安霍尔斯)   2019-10-07 21:57:00
h兄的原句句意明显就是在"性交易的定义范围上的理解"与其他讨论者不同。而其论述只是在表达A有B意,C亦有B意,所以A与C有可能相等。就逻辑论述上未有问题,他也不是用肯定句去说在台湾OOO无违反戒律,个人觉得这样的处分确实有不适之处
作者: nmamtb (南无阿弥陀佛)   2019-10-08 03:19:00
阿弥陀佛,可能这里是佛教版吧,持戒要较严格一点。才刚公告完就犯,才会被检举。如果觉得大众一齐修行的规约不合理,应该是以正当程序来进行修改。末学认为这比较像个佛弟子处理事情的方式。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9-10-08 07:01:00
楼上,如果人人都这样,那就不是末法惹...
作者: nmamtb (南无阿弥陀佛)   2019-10-08 07:41:00
阿弥陀佛,尽心尽力就是圆满吧!事情能否成就还要看众生有没有福报,我们佛弟子就努力尽自己的本分了。
作者: horcetian (提安霍尔斯)   2019-10-08 14:24:00
这是乡愿。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9-10-16 03:38:00
你的说法也没错 但说不能用在人? 我用给你看 本版最大公约数就是大乘佛法 而以菩萨戒立场根本相冲 那不是宽松而是犯戒 如果以声闻的立场会以犯戒为宽松 还是立刻禁绝? 你的论点无法茍同 虽然我不认为他应该被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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