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类] 种续流、质续流。种子、习气的差别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4-10-19 08:55:41
转自:仓忠仁波切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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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何谓“续流”的法?
“续流”的法,必定至少有三个刹那以上,只有一个刹那无法成立续流法。瓶是续流
法,由第一刹那的瓶、第二刹那的瓶、第三刹那的瓶,如是而有续流的瓶;依于瓶上,可
区分出,瓶的第一刹那、瓶的第二刹那、瓶的第三刹那。又如,早上到现在的瓶,早上的
瓶是第一刹那的瓶,中间的瓶是第二刹那的瓶,现在的瓶是第三刹那的瓶,瓶的续流如此
延续。
v “质流”和“续流”的差别。
“续流”分为二:“种续流”、“质续流”。每一有为法皆有各自的“质”。此中“
种”(种性),仅是以此法自身而言,并不是所谓“一切众生有佛种性”的“种性”之义
,并非如此。又如,所谓声闻种性、独觉种性、大乘种性,虽然也有“种性”的名称,但
内涵并不相同。
种续流的“种性”,如,瓶的种性就是“是瓶”;以泥土作的瓶子,“质续流”就是
“泥土的续流”。如是,泥瓶的续流有二:(1)种续流:泥瓶的续流。(2)质续流:泥
瓶是以泥土作成,质续流就是“泥土的续流”。
再者,以心的续流而言,有二:(1)种续流:仅以心的“明了”之分而安立。(2)
质续流:心随眠而成为“习气”或“种子”,“习气”或“种子”是心的质续流。
以心类而言,“种续流”一定是心类明了的部分,“质续流”则不一定是心类。如,
心续中现前“通达空性智慧”之时并没有现前“我执”、“法执”,我执、法执随眠为“
习气”或“种子”,这个“习气”或“种子”就是我执、法执的“质续流”。
再说,“业”是有为法,所以有其“续流”。“续流”的法,必定是至少存在有三个
刹那。也就是,“续流”的法,一定至少可分为三个刹那,只有两个刹那无法安立“续流
”。业的续流是业,水的续流是水,烦恼的续流是烦恼,道理是相同。有部主张“业”是
色法;经部宗主张“业”是心所法。
有为法的续流可分为两种:(1)质续流、(2)种性续流。举出事例来说,业的续流
是业;但以前后而言,则有差别──前面是“业种子”、“业习气”,但并不是业,然而
可以安立为业的续流。因为,业的续流有两种:(1)业的“质续流”、(2)业的“种性
续流”。此中,“种性续流”必定是业,“质续流”则是业种子、习气。
以某一个业来说,前后刹那的“业种子”都是此业的续流──“质续流”。这个道理
可从“近取因”的角度去理解,业未现前而存在于种子位之时,此业种子,就是引生下一
刹那时位的业的“近取因”;也可说,这个业种子是前面的业的续流(质续流)。但是,
“种性续流”则是以“业”本身而言,以三个刹那时位的“业”(种性续流)来说,此法
是真正的“业”,并不是“业种子”、“业习气”。如是,此法的“近取因”,是从此法
的“质续流”而言;此法自身及体性,则是从此法的“种性续流”而言。
因此,以某一个烦恼而言,续流有“质续流”、“种性续流”两种,“质续流”不一
定就是这个烦恼现前,当这个烦恼随眠于心续中未现前时,此烦恼的“质续流”还是有的
;但是,必须这个烦恼现前之时,才会有这个烦恼的“种性续流”。
v “种子”、“习气”有何差别?
某一觉知随眠时就转为“种子”或“习气”。“种子”将来会引生为觉知,如以“我
执”来说,通达“补特伽罗无我”之时,之前心续中现行的“我执”就随眠为“种子”;
当“我执”的种子遇缘又发,“我执”现前之时,就是“习气”显现为觉知的体性;随眠
之时的习气就是“种子”,因为遇缘会再显现为觉知,具有这种机会的习气就是“种子”
。后来完全不再有机会显现为觉知的体性,这样的习气不是“种子”,仅是“习气”。如
,八地以上菩萨心续中没有机会显现我执,但心续中有我执的“习气”,这并不是我执的
“种子”。
作者: a1014a (正法将兴)   2014-10-19 12:17:00
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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