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4-09-19 19:41:20※ 引述《khara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之铭言:
: 2.“施主”与“檀越”的差异。
一般施主与檀越可以相通,“檀”是梵文,意为布施,
布施的行为要有一个造作者,即补特伽罗心相续所摄去行持
,由补特伽罗去行布施;而“越”字是翻译时另加上的,意
为由布施可越贫穷等。
布施是通于世间的,对他人的施予,如父母对自己的小
孩、宗教徒对他人的捐赠、社会中的爱心救济,即使是畜生
道的众生也有布施的行为,例如动物会为了照顾子女而捕食
施予。佛教讲的布施主要为对治悭贪的烦恼,培养舍心,如
以慈悲喜舍四无量心摄持的布施在小乘佛教徒也有,但是“
布施度”则有所区别,布施和布施度的区别,在于布施度是
以为利有情愿成佛的菩提心摄持,而将布施的行为(身语意
行与果报)回向一切有情及无上菩提(佛果),六度波罗蜜之
“度”为发起菩提心所摄,故称为“度”,如“布施度”有
别于世间人乃至声闻缘觉的布施,布施波罗蜜的梵文为檀波
罗蜜、檀那波罗蜜,即有发起菩提心所摄持布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