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类] 仓忠仁波切:瑜伽现前 (2)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4-06-08 13:18:59
转自:仓忠仁波切部落格
http://blog.yam.com/tsadong
据说:“自证现前和瑜伽现前,必须是意现前。”
上述那些定义,是根据经部宗的观点;然而,依据唯识宗及瑜伽行中观自续派的说法,则
规定“现前”的定义为:“已离分别且由坚固之习气所产生的明了。”
如文,据说:自证现前和瑜伽现前,必须是意现前。主要是说,这两种现前都是以意
知为本质的现前。
前说“现前”、“现量”的定义是根据经部宗的观点;唯识宗和瑜伽行自续派并不如
此承许,主张“现前”的定义是:已离分别且由坚固之习气所产生的明了。
此二种主张的差别:经部宗主张“现前”的定义是“离分别”、“不错乱”,此中“
离分别”的条件是共同承许;但是,唯识宗和瑜伽行自续派不承许定义为“不错乱”,并
且,唯识宗和瑜伽行自续派认为,“现前”是由“坚固的习气”所产生的明了。
【唯识宗和瑜伽行自续派不承许“现前”是“不错乱”】
唯识宗主张“三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此中,依他起的“他”是
“阿赖耶识上的习气”。一切有为法的存在是依“他”起──依于“阿赖耶识上习气”所
生的法。总相来说,“依他起”是──从因所生;以微细的内涵而言,“依他起”是──
依于阿赖耶识上习气所生。
过去有师父问:“唯识宗主张三性,当中最难了解的是什么?”我回答:“圆成实。
”师父说:“不对!最难了解的是依他起。”后来,我一再的思惟才发现“依他起”真的
非常难了解。要能了解“依他起”的“他”,必须先了解:如何依阿赖耶识上的习气引生
一切有为法。我们看到某一法时,为何此法是依阿赖耶识上习气而有?以有为法而言,我
们看到的此法,如何依阿赖耶识上习气生出并由眼知通达而存在?这种情况是如何?“依
他起”是唯识宗的主张中最细微、最难以了解的。
存在的有为法是依阿赖耶识上习气醒觉而有,如“瓶”是“依他起”,瓶是依阿赖耶
识上习气醒觉而有。再者,存在的法,是由“量”通达安立而存在,如瓶是由“量”通达
安立而存在,这个“量”就是──“根现前”与“自证”,此二者也是依阿赖耶识上习气
醒觉而有。主要是这一点。是不是存在?由量通达而安立存在,这一点是确定的;但,唯
识宗主张,以瓶的存在来说,安立瓶的量是“眼知”和“自证”二者,并且此二者和所缘
境“瓶”,三者是依阿赖耶识上同一习气的醒觉而同时生出。也就是,“瓶”、“执瓶眼
知”、“取‘执瓶眼知’的自证”,三者依阿赖耶识上同一习气的醒觉之力,同时而有。
这一点不同于其他宗派的主张,其他宗派主张有前后的次第性。
再说,“圆成实”就是“二取空”──能取、所取异质空之空性。但是通达“二取空
”之前,必须先了解“二取”。以唯识宗的主张,趋入瓶的眼知、瓶,二者是一质(同质
)、一体,因为二者皆是从阿赖耶识上同一个习气所生。从同一个习气所生,就是此中“
一质”、“一体”的意义。所以,并不是从此法自身的角度来说一质、一体,而是从生出
此法的因。必须了先解这些道理,才能了解唯识宗主张“异质”、“一质”的内涵。所以
,必须先了解“一质”的部分,之后透过观察而破除“异质”,而能通达“二取空”。
如是,唯识宗和瑜伽行中观自续派认为,不论圣者或凡夫,除根本智以外,显现色法
的心都是错乱,因为被“法执”所染污而显现“二显”,所以是错乱,如,趋入瓶的眼知
是错乱,但是,是根现前。所以,唯识宗和瑜伽行中观自续派安立现前的定义为:“已离
分别且由坚固之习气所产生的明了。”此中并没有“不错乱”的条件,原因就是如此。
【说明:坚固的习气所生】
【阿赖耶识】
唯识宗的主张中,“阿赖耶识”的内涵是最主要的见解。“阿赖耶识”是梵语,中文
音译为“阿赖耶识”,所以只从字面上无法了解意义,只能知道是某一心王,如此而已。
藏文上是“根习”(KUNSHI),有二种解释,前者是从“诸法”的角度而说,后者是从“
习气”的角度而说。从这些内涵就能了解所谓“阿赖耶识”。如下:
(1)“根”(KUN)是“一切”、“基”的意思,也就是“诸法”的意思。“习”(SHI
)是“处”的意思,也可说为“所依处”。如是,“诸法的来源处”或“诸法的所
依处”,这样的心就是阿赖耶识,就是藏文“根习”(KUNSHI)的意义。
(2)“根”(KUN)是“所有的习气”的意思;“习”(SHI)是“处”的意思。所以,
“所有习气的处所”、“所有习气的所依处”,这样的心就是阿赖耶识。存放习气
的处所就是阿赖耶识(或说:含藏所有习气的处所,故称阿赖耶识为“藏识”),
或可称为“第八心王”。
【坚固的习气】
随教行唯识宗主张,“坚固的习气”就是“阿赖耶识上的习气”。“阿赖耶识”是无
记性的坚固心,不论心续中现前善法或是恶法,“阿赖耶识”的体性都不会改变。第六意
识则会随着心续现前某法而随行转变,如,心续中现起强烈的恶心时,第六意识就转变为
随行恶法作用的心类,也就是,第六意识会随行恶法;心续中现前强烈善法时,第六意识
也会转变为随行善法。如是,因为“阿赖耶识”的体性是无记性,不论心续中现前善法或
恶法,都不会随行转变成为善或恶,所以“阿赖耶识”的续流是很坚固稳定的无记性的心
,就是因为如此,所以“阿赖耶识”上的习气也是很坚固,这就是文所说“坚固习气”的
涵义。
【由坚固的习气醒觉之力而有】
唯识宗有一特别的主张,不论善、恶、无记,诸法是阿赖耶识上坚固习气醒觉而存在
,如果没有阿赖耶识上坚固的习气,就没有诸法的存在,一法的存在,是依于阿赖耶识上
习气的醒觉力而有、而存在。当我们看到某一法时,就是因为阿赖耶识上习气醒觉,所以
才看得到;如果没有的话,不可能看得到。
再者,一般总相说:诸法是从阿赖耶识上的习气所生。但是,再仔细观察的话,这样
的安立是有问题,因为无法安立常法的部分。常法是从阿赖耶识上习气“所生”?这样有
“常法是从某一法生出”的过失。应该安立为:诸法是阿赖耶识上的习气醒觉而存在。此
中安立为“醒觉而存在”的原因就是如此。如,瓶是“阿赖耶识上的习气所生而有”,也
可说,瓶是“阿赖耶识上习气醒觉而有”;但是,“瓶上的所知”、“瓶上的无我”等常
法,无法安立此等常法是所生的法。因此,可以安立为:瓶自法是阿赖耶识上的习气所生
,瓶的特法也是同一习气醒觉而有(不可说为:所生、引生、生出)。或是,总说为:醒
觉而存在、醒觉而有。
总之,以唯识宗的见解,特别说到:诸法是阿赖耶识上习气的醒觉而存在。对此,有
为法的部分可说为“阿赖耶识上的习气引生而有”,或是说为“阿赖耶识上的习气所生”
;但以诸法而言,则应说为“醒觉而有”。
v 阿赖耶识的种子是坚固的,如何能对治恶法?
石头很坚固,最后会消灭。阿赖耶识上恶的习气非常坚固,但是,正对治品是更为坚
固。相对来说就可以。譬如,锅子、碗上的脏污看似很坚固,但是经过长时间的清洗擦拭
也会干净。一样的,虽然阿赖耶识上的不善习气是坚固的,但是它的正对治品是正确的、
更坚固的,依著正确坚固的心而行对治,有一天就能破除。因为不善的习气很坚固,所以
一直轮回受苦,因此我们所需要的,就是正确坚固的能对治品的心类。为了能具有这种正
确坚固的心类,我们必须不断的学习。
要附带说明的是,在略释“似现前的建立”当中,如陈那《集量论》所说的:“错乱
世俗知,比与比度生,忆念及希求,带翳似现前。”主张有七个似现前,亦即有六个“分
别似现前”及一个“无分别似现前”;而法称的《释量论》将前述七个似现前归纳为四个
来解说。如果想详细了解这些解说,应当阅读《惹堆心类学》及大班智达福称所造、解释
法称《释量论》〈第三品〉的《释量论善显密意疏》。
“似现前”是不正确的,简要来说,“似现前”不是现前。在略释“似现前的建立”
当中,如陈那论师所造《集量论》中,安立有七个似现前(1)错乱(2)世俗知,(3)
比与(4)比度生,(5)忆念及(6)希求,(7)带翳似现前。前面六者是分别知,最后
一者是无分别知。
(1)错乱──错乱分别知。此处所谓错乱,并不是以“显现境”的角度而说,而是以“
执取境”的角度,错乱的是“执取境”。所以,“分别的颠倒知”包括在内。如,
“执声常的分别知”是错乱。
(2)世俗知──世俗知都是分别知。如,执瓶的分别知、执树的分别知、执人的分别知
,等等。
(3)比与比度生──此中有二:(I)比度、(II)比度生。
(I)比度:以果位取因名的“取名比度”,不是真正的比度,是比度的因。事例:推论
观察“正因三支”的分别知。
(II)比度生:真正的比度。由前推论观察“正因三支”的分别知(取名比度)所产生的
比度。事例:“通达声无常”的比度、比量。
正因论式必须具足“正因三支”:(1)宗法──宗是因;(2)同品遍──正因周遍
所立法;(3)异品遍──不是所立法周遍不是正因所立法。透过推论“正因三支”的观
察之后,才能产生比度。前面推论“正因三支”的分别知都是“比度”(果位取因名,取
名比度),就是本文中前者“比”。以前面“取名比度”为因,所产生的比度就是“比度
生”(真正的比度),就是本文中后者“比度”。从观察推论“正因三支”的分别知(取
名比度)才能产生真正的比量(也可说为比度。比度、比量有三句差别),此后续所产生
的比量,就是本文中的“比度生”。简要来说就是:从取名的比度而产生真正的比度、比
量。
举出正因论式作说明。如论式:“声音有法,是无常(所立法),因是所作性故(正
因),如瓶。”此中“正因三支”是:(1)宗法:声音是所作性(有法是因)。(2)同
品遍:是所作性周遍是无常(正因周遍所立法)。(3)异品遍:不是无常周遍不是所作
性(非所立法周遍非正因)。
比量通达“声音无常”之前,(1)必须先了解“声音是所作性”──通达“宗法”
。当了解“声音是所作性”之时就是已经通达“宗法”。之后(2)再了解“是所作性周
遍是无常”──通达“同品遍”。而后(3)再了解“遮除无常一定遮除所作性”──通
达“异品遍”。如是,通达“
作者: a1014a (正法将兴)   2014-06-08 14:35:00
随喜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