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法镜蕴论(初稿).法蕴第一

楼主: amidha (东岐明)   2016-12-16 13:53:26
※ 引述《amidha (东岐明)》之铭言:
: ◎此稿内容可能尚有疏误,敬请读者指教!
:  法镜蕴论(初稿).法蕴第一  东岐明
根据《中部102经/五三经》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102.htm
修正关于“非想非非想处”一词来由的说法,并不影响整体理论,暂先在此说明。
:   识蕴境界犹如心灵法镜,照显色受想行蕴相境界,在体可谓“心镜”,在用可谓“
: 法镜”;而识蕴心灵法镜层次蕴含的四空定境法相,正是对应于色受想行的空相定境。
: 空无边处对应于色空境界,识无边处对应于受空境界,无所有处对应于想空境界,非想
: 非非想处对应于行空境界,而识空境界则是对应于灭尽定。一切诸法蕴相的能所关系如
: 下:
:                    空无边 识无边 无所有 非想非. 灭尽定
: 色蕴 ≦ 受蕴 < 想蕴 ≦ 行蕴 < 识蕴[ 色空 ≦ 受空 < 想空 ≦ 行空 < 识空 ]
:                 法镜[ 色镜 ≦ 受镜 < 想镜 ≦ 行镜 < 识镜 ]
......
: 经超越识蕴境界而证见空无所有,故名“无所有处”。更后禅修传统发展,超越想空境
: 界而证见行空境界,见其行空定境超越想空,得知想空定境并非最终超脱境界,体察所
: 证定境超越想空;依古印度逻辑观念,以“想”与“非想”(想空)统摄一切想境,而以
: “非想”又“非非想”而代表其超越一切想境【设“想”为S,其数理形式表达即为,
: -(S∪-S)=-S∩--S】,故名“非想非非想处”。一切定境乃是基于能所关系
: 之所观相状,非想非非想处的行空定境,乃是基于识镜观察行空境界,而在识镜之后再
: 没更高境界可以作为能观,所以非想非非想处是世间最高定境。世间禅修定境最高之非
“非想非非想处”应该是指对于“有想处”与“无想处”的超越。
“有想处”是指“无所有处”以下想镜所摄境界,以“无所有处”之想空定境为最高。
想空定境是想镜空相,还在想境之中
色蕴 ≦ 受蕴 < 想蕴 ≦ 行蕴 < 识蕴[ 色空 ≦ 受空 < 想空 ≦ 行镜 < 识镜 ]
                            ▲
正如《中部102经/五三经》所谓:
  或一些宣称‘什么都没有’、无量、不动的无所有处,
  该处被告知是属于这些想中遍净的、最高的、第一的、无上的
“无想处”是指相关于“无想定”“无想天”之处。
下一篇《法镜蕴论(初稿).镜蕴第二》就会解说“无想定”。
“非想非非想处”的行空定境
色蕴 ≦ 受蕴 < 想蕴 ≦ 行蕴 < 识蕴[ 色空 ≦ 受空 < 想空 ≦ 行空 < 识镜 ]
                                ▲
对应《中部102经/五三经》如下叙述:
  凡任何沙门或婆罗门以所见、所听、所觉知、所能了知的行量
  安立这个处的具足,比丘们!这被告知是这个处的具足之灾厄
  ,比丘们!因为这个处被告知是不能被行等至达到,比丘们!
  这个处被告知是应该被残留行等至到达。
行空定境不能以思心意志之行到达,故说以行量安立是其具足灾厄(无法以有行量入定)。
但行空定境是行镜空相,尚在行境之中,故谓“应该被残留行等至到达”。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