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继承房产 免契税、土增税
2024-12-12 23:25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桃园市地税局表示,分割继承不动产,无论分割结果与应继分是否相当,土地部分依《土
地税法》规定,免征土增税,建物则非属契税课税范围。继承人若先办理公同共有登记,
之后再办理分割继承也适用。
地税局表示,有民众多年前和弟弟共同继承父亲过世遗留的两处房地,因未能谈妥如何分
配,先登记为兄弟共同拥有,最近和弟弟终于协商好各自取得一处房地,疑惑此时是否要
报缴土增税与契税。
地税局解释,分割继承不动产,不论分割结果与应继分是否相当,土地部分免征土增税,
建物则非属契税条例课税范围。
不过有一种情形要注意,地税局提醒,因为我国采总遗产税制,继承人应在缴纳遗产税后
,再就税后遗产协议分割,若有人先垫缴遗产税,就应从遗产扣除垫缴税款再分割,否则
会产生赠与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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