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企受益人揭露新规 两重点
2024-08-27 00:26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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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将于11月上路。 (美联社)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将于11月上路,要求陆企揭露最终受益人
资讯,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徐丞毅昨(26)日表示,应留意资料正确性、双重课
税风险两影响。
徐丞毅表示,这项新规定有助未来跨国离婚财产分配、遗产继承等资讯获得的便利性,对
奔波两岸的台商而言,确实提供平台,可让未来因婚姻破裂或须继承大陆股权的子女可藉
此取得讯息,并进一步争取财产。不过,相关申请程序及公认证都须待未来各地操作指引
的落地。
徐丞毅提醒,今年11月1日后设立的大陆企业,应在设立登记日起30日内备案受益所有人
资讯;而以前设立的公司,则应在明年11月1日前按规定完成备案,要注意,一旦被发现
资料不正确,应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则处人民币5万(约新台币22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透过海外信托或境外公司特别股架构来持有大陆股权的家族企业,也须留意是否有双
重税务居民被重复课税的风险。
这项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要提高市场透明度、维护金融秩序并遏止洗钱,11月上路后,除个
体工商户或全为自然人出资且注册资本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约新台币4,400万元)公司
、合伙企业外,大陆企业皆须向工商登记注册系统填报受益所有人资讯。
何谓受益所有人?徐丞毅解释,是指自然人符合三条件之一,首先,直、间接拥有备案主
体25%以上股权、股份或合伙权益;其次,虽未满足前项,但享有备案主体25%以上收益权
、表决权;第三,虽未满足前项,但单独或联合对备案主体进行实际控制(控制权)。
若不只一位自然人满足上述三项标准之一,则所有该自然人都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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