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商善用租税协定 三好康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8-26 08:42:47
台商善用租税协定 三好康
2024-08-26 00:48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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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示意图。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财政部表示,我国目前签署生效的所得税协定共35个,台商从事全球布局时,可善用租税
协定,享有三大好处,包含非常设机构免税、股利及权利金等租税优惠、争议解决机制。
财政部指出,我国目前签署生效的所得税协定共35个,包括亚洲十国、大洋洲三国、欧洲
16国、非洲四国及美洲二国,将持续配合台商全球布局经贸或外交需要,与理念相近国家
推动洽签所得税协定,强化我国所得税协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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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所得税协定三大好处
财政部说明,我国所签定所得税协定,皆参照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及联合国(UN
)税约范本,考量双方的经济和贸易状况而商订,主要由所得来源地国提供减免税措施,
居住地国提供税额扣抵,消除重复课税,并提供争议解决机制,有三大优点。
首先,以我国居住者企业在协定伙伴国营业取得利润为例,若未构成或未经由协定规定的
“常设机构”(PE),可在该协定伙伴国享免税待遇。
其次,在协定伙伴国取得股利、利息及权利金,可依协定在该国享有优惠课税待遇,增加
资金周转利益。举例来说,台韩租税协定就针对非居住者的股利、利息、权利金扣缴率皆
降至10%。
第三,所得税协定规定相互协议程序(MAP)争议解决机制,可透过双方协定主管机关沟
通,消除适用所得税协定争议,或预防发生双重课税争议,例如双边或多边预先订价协议

财政部解释,以新南向伙伴为例,我国已与澳洲、印度、印尼、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
坡、泰国及越南签署生效所得税协定,目前台商在该八国投资占所有新南向伙伴国投资比
率逾九成,有助台商在这些国家免于双重课税困扰。
同时,台商进行全球投资布局时,也可消除跨境所得重复课税,提升租税确定性及降低营
运成本。
财政部表示,将持续秉持平等互惠原则拓展所得税协定网络,并倾听台商需求,营造合宜
、稳定且具保障的租税环境,提升台商全球布局的国际竞争力。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851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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