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卖碳权 要缴营业税
2024-08-22 00:05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https://reurl.cc/ZV1X8g
国内碳权交易法规完备,碳交所预计9月底、10月初上架首批国内碳权。 图/联合报系资
料照片
国内碳权交易法规完备,碳交所预计9月底、10月初上架首批国内碳权。财政部赋税署昨
(21)日说明,卖方在碳交所平台出售碳权给买方,应开立发票交给买方,并由卖方代征
代缴5%营业税。
环境部7月发布“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已于8月15日上路,规范
国内碳权的移转方式、帐户开立、手续费等规定,完备国内碳权交易法规,环境部正与碳
交所讨论授权及委托等细节。
https://reurl.cc/ZV1XEp
图/经济日报提供 外汇避险高成本难题
赋税署副署长陈慧绮表示,企业取得国内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俗称碳权),可依《气候变
迁因应法》规定,用以温室气体增量抵换、自温室气体排放量中扣除或抵销温室气体超额
量等,视为一种“权利”,须依法课征营业税。
赋税署官员表示,企业透过碳交所平台买卖碳权,属于销售劳务行为,卖方出售碳权时,
应开立发票,交付给买方,并由卖方代征代缴5%营业税。
至于买方取得发票,是否可作为进项税额扣抵销项税额?官员表示,这必须回归《营业税
法》第19条规定,举例来说,若企业宣称要推出碳中和产品,因而购入碳权以达目的,原
则上视为与本业或附属业务相关,买碳权取得的进项发票,可用来扣抵销项税额。
官员补充,由于碳交易仍在起步阶段,对企业而言仍是相对新颖的概念,因此,取得进项
能否扣抵销项,仍须视个案认定,并以营业税法第19条规定为原则。
营业税法第19条规定,不得扣抵销项税额的情况包括未依规定取得凭证、非供本业及附属
事业使用的货物或劳务、交际应酬用、酬劳员工个人等情况。
除了买卖双方交易,碳交易相关办法规定,买方需缴纳5%手续费,这笔手续费是否需要课
征营业税?陈慧绮解释,由于这笔钱会进入环境部温管基金专户,属“特别公课”,不课
营业税。
碳权交易要课营业税,至于在碳交所平台交易,会不会有证交税问题?官员解释,证交税
课征对象为有价证券,目前是将碳权视为权利,而非有价证券,因此无课征证交税问题。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77248?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