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内碳交易上路 财政部:卖方要缴5%营业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8-21 19:33:27
国内碳交易上路 财政部:卖方要缴5%营业税
2024-08-21 17:46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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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碳权交易管理办法8月15日施行,预计9月将有首笔交易。情境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

环境部7月发布“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8月15日已上路,拍卖、
交易碳权都有相关规费;财政部赋税署21日针对之间是否课税进行解释,卖方卖碳权给买
方,要按销售额开发票交付买方,并缴交5%营业税。
国内碳权交易管理办法8月15日施行,赋税署今日召开记者会说明,事业取得国内温室气
体减量额度,可依《气候变迁因应法》第25条及第26条规定,用以温室气体增量抵换、自
温室气体排放量中扣除或抵销温室气体超额量等,为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须依法课
征营业税。
赋税署科长李贞仪表示,国内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制度,是环境部建置一个交易平台,
委托碳交所处理,供事业进行减量额度交易或拍卖,并由碳交所代环境部向减量额度买方
事业收取手续费后,拨入温室气体管理基金,若有企业想提升温室气体排放量之间交易移
转时,买方要负担手续费给环境部,成交金额为总金额5%加上减量额度价款。
至于碳交易中的卖方因为属于销售劳务行为,李贞仪解释,卖方事业依“温室气体减量额
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规定有偿或无偿移转减量额度,依“营业税法”规定,属在
我国境内销售劳务,是个无形资产,因此应该课征5%营业税。
李贞仪说,买方缴纳成交金额总金额5%作为手续费,这笔钱会到环境部温管基金专户,手
续费由碳交所放回,真正提供平台的是环境部,手续费是否课征营业税,依《温管办法》
第11条规定向买方事业收取的手续费,经环境部认属于特别公课,不会课征营业税。
李贞仪补充,碳交易平台让只是让买卖双方交易,自己开发票,平台只是代环境部去收取
手续费,而平台向环境部收取服务费,这部分就要课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7671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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