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权交易属劳务销售 财政部:须缴营业税
2024-08-21 17:57 联合报/ 记者吕俊仪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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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说明,碳权交易属劳务销售,算是无形资产,是税法所称具有财产价值“权利”,
营业人移转减量额度,应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国内碳权交易今年8月15日上路,财政部今表示,温减额度交易属劳务销售,算是无形资
产,是税法所称具有财产价值“权利”,营业人移转减量额度,应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
业税。
财政部说明,环境部委托台湾碳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碳交所)设置交易平台,供
事业进行减量额度交易或拍卖,并由碳交所代环境部向减量额度买方事业收取手续费后,
拨入该部设置温室气体管理基金。
从碳权双方交易面来看,减量额度具权利性质,供给减量额度事业的卖方,依温室气体减
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温管办法)规定有偿或无偿移转减量额度,依加营业税
法规定,属在台湾境内销售劳务,应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
而平台交易中所收取的手续费,财政部进一步表示,环境部提供交易平台供买方事业及卖
方事业交易减量额度,温管办法第11条规定向买方事业收取手续费,经环境部认属特别公
课,就非属营业税课税范围。至于碳交所受委托提供交易平台供买卖则向环境部收取服务
费则要报缴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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