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交易所得 留意计算方式
2023-11-07 00:14 经济日报/ 记者颜玮辰 /台北报导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如要计算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时,究竟有多少所得或多少损失?
其实所得税法有明确规定。如果是出价取得,那么就必须以交易成交价,扣除原始取得成
本,再扣除改良、移转、仲介等费用后,余额才是最终认列的所得或损失。
所谓取得成本指实际支付的价金,假如个人购入房屋、土地在写好买卖契约书后,再与卖
方协商折价,未来出售该房地,就应以实际支付金额申报取得成本。
国税局举例说明,老王于2017年2月间与建设公司签订房地买卖契约书,约定买卖价款
1,439万元,签约后协议折价219万元,之后于2022年4月间卖了这块房地。当他办理个人
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申报时,依买卖契约书所载金额申报取得成本1,439万元,并未扣
除价款折让金额,结果国税局调出2017年汇款明细及建设公司之销货折让单明细表认定老
王虚列成本219万元,除补征税款还得裁处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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