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府委托营业人代办劳务 免征营业税解套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11-06 11:32:51
政府委托营业人代办劳务 免征营业税解套
2023-11-05 22:03 经济日报/ 记者颜玮辰 /台北即时报导
https://reurl.cc/7MLmQD
营业店家示意图。记者黄仲裕/摄影
财政部日前核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下称营业税法)第8条第1项第4款、第5款
、第10款及第11款所称政府,包括政府行政机关及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下称组织基
准法)第3条第3款规定之机构;上开各款所定政府委托代办之劳(业)务,应以政府基于
职能所应为并由政府直接委托代办者为限。
财政部说明,营业税法规定,政府委托代办之社会福利劳务、文化劳务及委托合作社、农
会、渔会、工会、商业会、工业会代办之业务,免征营业税;而这些规定所称的“政府”
,指政府行政机关,不包含属政府投资之公营事业以及政府机关所属商业性机构。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99年2月3日修正公布组织基准法第3条,除保留原“机关”、“独立
机关”定义并删除“附属机关”外,另增订“机构”定义,指机关依组织法规将其部分权
限及职掌划出,以达成其设立目的之组织;另同法第16条规定,机关于其组织法规规定之
权限、职掌范围内,得设附属之实(试)验、检验、研究、文教、医疗、社福、矫正、收
容、训练等机构;机构之组织,准用组织基准法之规定。
依上,组织基准法规定之“机构”,其权限及职掌原系所属机关之一部分,就是其本质可
认属机关之延伸。该部举例,依“卫生福利部老人身心障碍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组织准则
”,卫生福利部为办理老人业务及依法执行相关福利事项,特设四级机构老人之家。
财政部表示,上述规定所称“政府”,民国88年函释仅限政府行政机关而不含机构,导致
受托提供系争规定劳务的营业人,还得在意委托人为“机构”或“政府行政机关”,产生
营业税的“征”(机构征税)、“免”(政府行政机关免税)差异,很不公平,因而宣告
废止88年函。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5345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