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地合一税制修正 KPMG:有助税负减轻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11-06 11:45:42
房地合一税制修正 KPMG:有助税负减轻
2023-11-05 22:45 经济日报/ 记者颜玮辰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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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示意图。记者游智文/摄影
财政部于11月2日发布新释令,个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后继承或受遗赠取得房屋、土地,
适用房地合一税制,计算持有期间时,如属连续继承或受遗赠取得之房地,得将连续各次
继承或受遗赠之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持有期间合并计算。
KPMG会计师张智扬说明,105年1月1日实施房地合一税制,个人在105年1月1日以后继承(
含遗赠)取得房屋、土地,出售时,原则上以被继承人取得房地日期来判断适用房地合一
税制或旧制(土地免税)课税,若被继承人取得日期为105年1月1日者原则上适用新制者,
土地不再免税,且依持有期间差税率课税,因此原则上出售房地税负将加重,惟因房地合
一税制订有,个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自住房屋、土地,可享有所得400万元免纳所
得税,于此情形下有可能采房地合一制课税较有利,因此财政部曾于104年8月19日发布台
财税字第10404620870号令,纳税义务人105年1月1日以后交易因继承取得之房屋、土地可
选择适用房地合一税制,未符合所得税法第4条之5第1项第1款规定之自住房屋、土地者,
则依附表适用差别税率。
张智扬表示,由于房地合一税制依据持有期间长短而适用不同税率,因此本函释得将连续
各次继承或受遗赠之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持有期间合并计算,为有利于纳税义务人之解释函
令,依据税捐稽征法第1条之1规定,除对于据以申请之案件发生效力,对于尚未核课确定
之案件亦适用之。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5351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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