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过世 劳退金是否并入遗产税?国税局解惑
2023-04-18 19:18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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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民众询问亲人过世“劳退金与孳息”是否会计入遗产总额课税,国税局官员表示,退
休金属于劳工个人所有,应在死亡时,依规定并入遗产总额课征遗产税。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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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区国税局表示,近日有民众询问,劳工个人退休金专户的退休金及孳息,是否会计入遗
产总额课税。官员表示,退休金属于劳工个人所有,应在劳工死亡时,依规定并入遗产总
额课征遗产税。
官员表示,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向雇主申请核准,但尚未领取的退休金,死亡后才发放给继
承人受领,就死亡时点来看,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具领取退休金的权利,因此退休金自被继
承人死亡前已存在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属遵守《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应申报的债权,应
并同遗产税申报。
官员举例,王先生的爸爸近日过世,留下房地以及银行存款,另外,还有王爸爸的退休金
。王先生在申报遗产税时,误以为退休金不属于财产,因此漏报,经稽征机关查获后,遭
国税局补税。
中区国税局表示,遗产税是人生最终财产的结算,被继承人遗产应以其死亡时点为界来判
断,是否属被继承人的债权财产,除了退休金外,包括死亡前应该领取或收取的薪资、利
息、股利、租金等,都属于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具有领取权利的债权,所以债权的发生时点
不同,自然产生的法律效果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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