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货物税退税款及政府补助款 入帐与申报方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4-10 10:52:37
货物税退税款及政府补助款 入帐与申报方法
2023-04-10 09:52 联合新闻网/会计研究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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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俊贤】
依财政部解释令规定,货物税减征退税认列为固定资产成本减项,政府补助款认列为递延
收入。虽然均以资产耐用年数为基础,逐年认列为损益,惟又因是否考虑残值,使认列数
字不同,对收入认列亦会有影响。
每年5月即将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货物退税款、政府补助款如何申报,是相当常见的议
题。营利事业除了在税务上如何申报,财会亦需厘清如何认列。
二种认列方式,依解释令规定认列
目前货物税条例规定,购买三种符合第一级或第二级能源效率的电器,报废并新购四种小
型车辆、六种大型车,可减征货物税,且申请减征之截止日均曾经修法再行延长。
收到货物税减征退税款,企业会计准则公报第 21 号“政府补助及政府辅助”(以下简称
企会准则)第 12 条订有二种方式认列于资产负债表:
1. 认列为递延收入:将补助认列为递延收益,以耐用年数为分摊基础,逐年借记其他收
入,贷记递延收入。
2. 认列为固定资产成本减项:将补助认列为相关长期资产帐面金额的减项,在资产耐用
年数内,逐年借记折旧,贷记累计折旧,透过减少之折旧费用认列为损益。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提供上述两种认列方法,因此实务做法会参照税法规定于帐上认列,减
少因与税法规定不同,而须于报税时另行帐外调整。所得税法授权财政部订定“固定资产
耐用年数表”,故税务申报计算长期资产折旧费用,资产耐用年数不得低于年数表所列年
数,若计入残值,将使上述二种认列方式的金额不同。举例来说,若收到补助款 120 万
元,该资产耐用年数五年,二种方式计算如下:
1. 认列为递延收入:补助款 120 万元分为五年认列,每年认列 24 万元。
2. 认列为固定资产成本减项:固定资产折旧需考虑残值,通常为耐用年数表所列年数加1
,因此120 万元除以六年(五年耐用年数+一年作为残值),该资产每年折旧费用减少为
20 万元。
财政部于民国(以下同)93年曾发布解释令,规定营利事业接受政府补助奖励的经费,应
列为取得年度的收入,若补助奖励标的是长期资产,得按该资产耐用年数,分年平均认列
收入。因此当时无论是货物税减征退税款、政府补助奖励,均逐年认列为递延收入。
不过,财政部在 109 年发布解释令,规定营利事业或机关团体买受人申请货物税减征退
税,应认列为该固定资产成本或当年度费用之减项。基于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之法理,因
此货物税减征退回之税款,自此列为固定资产成本减项,而其他政府补助款,仍认列为递
延收入,汇整如表二 A 之货物税减征退税与 B之政府补助款。
【完整内容请见《会计研究月刊》2023.4月号】

https://www.accounting.org.tw/blktopic.aspx?b=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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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6877/708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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