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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8 09:39:11遗产设地上权 计税有眉角
2022-11-28 00:33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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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遗产土地若设有地上权,纳税人在申报遗产税时,应以公告土地现值减除估定地上权
价值,计算该笔土地遗产价值。本报资料照片
亲人遗产土地若设有地上权,纳税人在申报遗产税时,应以公告土地现值减除估定地上权
价值,计算该笔土地遗产价值。其中地上权价值估定,会根据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剩余地上
权期间,以不同倍数来估算,若未定年限,则以一年地租的七倍计算。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一般所有权土地,遗产土地价值计算是以被继承人死亡时公告土
地现值为准;但设有地上权的土地,土地由地上权人使用,例如使用地上建筑物等,使土
地价值有减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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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计算设有地上权土地的遗产价值时,应依公告土地现值减掉估定的地上权价值后课
税。
国税局表示,在估定地上权价值时,是按设定期限及年租,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点剩余期间
来估定。
若剩余时间在五年以下,以一年的地租作为地上权价值;逾五年至十年以下者,则是以一
年地租额的二倍计算;逾十年至30年以下者以三倍计算;逾30年至50年以下者以五倍计;
逾50年至100年以下者以七倍为准;逾100年者以十倍计算。
若未定年限,原则上以一年地租的七倍为其价额;若未定年租金,则按申报地价年息4%来
估定。
国税局提醒,纳税人办理遗产税申报,可留意遗产土地是否能减少估价,以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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