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供作菇类栽培 免房屋税
2022-11-09 00:25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台中市地方税务局表示,房屋如果提供作为菇类栽培使用,属于培植农产品的温室,符合
免征房屋税的规定。
但如果属于农产品加工的用途,例如菇类烘干使用的房屋,则无法免征房屋税。另外,若
是供农民居住的农舍,也不符免税的要件,要依实际使用情形,按适用税率课征房屋税。
每年受台风影响,菜价高涨,连带菇类食材销售量上升,各地的菇类栽培处所也逐年增加
。税务局说明,属于培植农产品的温室、稻米育苗中心作业室、存放农机具仓库以及堆肥
等供农业使用的房屋,免征房屋税。
官员说明,“供农民居住的自用农舍”和“直接作农业使用的房舍”不同,只有专供饲养
禽畜、培植农产品的温室等用途的房屋,才可以申请免征房屋税。
如果是供农民居住的农舍就要缴纳房屋税,另外,如果符合全国自住三户以内者,可以适
用自住住家用税率1.2%课征房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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