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保留盈余弥补亏损 须满足两要件
2022-11-08 00:13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https://reurl.cc/qZ1ry3
税务示意图(报系资料照)
南区国税局表示,企业保留年度盈余未分配将产生5%所得税,不过未来可使用多种方式抵
减,但要留意,若企业想将该盈余弥补往年度亏损,须满足两要件,包含一、依《商业会
计法》、《证券交易法》等编制财务报告的规定,针对待弥补亏损数额进行处理;二、提
请股东同意或股东会承认,才享有抵减资格。
国税局官员说明, 依《所得税法》规定,营利事业可将未分配盈余,弥补以往年度的亏
损,弥补后便能作为减项,抵减未分配盈余的税基。
而营利事业主张以弥补亏损来抵减盈余,除了以往年度须有帐载亏损之外,还有另外的必
要程序,须依商业会计法、证交法或其他法律有关编制财务报告的规定,实际针对待弥补
亏损数额进行处理,国税局才会核认该笔抵减额,不是帐上有以往年度亏损就可列报,还
要有实际弥补的事实,才可以认列。
另外,营利事业还须按《公司法》规定,将亏损拨补议案,提请股东同意或股东常会承认
,才能列为该所得年度未分配盈余的减除项目。
国税局举例说明,甲公司申报2019年度未分配盈余,依商业会计法规定处理的税后纯损60
万元,后来国税局查获甲公司漏报2019年度保险理赔收入200万元,导致漏报税后纯益160
万元,核定甲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盈余为100万元(漏报税后纯益160万元-申报亏损数60
万元),以及加征5%营利事业所得税5万元(100万元×税率5%)并处以罚锾。
甲公司主张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帐载累积亏损有200万余元,想要以2019年度未分配盈
余100万元来弥补,不过国税局审核,甲公司股东会议事录决议事项,并没有弥补亏损事
实,所以不能列为2019年度未分配盈余的减除项目。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746920?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