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市股所得课税 三样态
2022-11-07 00:10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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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交易未上市柜股票所得,应计入最低税负计税。Getty Images
个人交易未上市柜股票所得,应计入最低税负计税,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若纳税人无
法提供成交价格或取得成本,有三种推计方式;不过若国税局查到实际所得较高,则会以
查得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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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于2020年底三读《所得基本税额条例》修法,将个人交易未上市柜股票恢复纳入最
低税负制计税,以遏止透过股权交易等方式避税,同时降低炒房诱因,并自2021年起适用
。
国税局表示,个人交易未上市柜股票所得,是以交易时的成交价格,减除原始取得成本、
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所得额,相关办法也设有推计所得方式,主要分三种。
首先,若个人无法证明原始取得成本,则以实际成交价格的20%计算所得额;第二,若个
人未能提供实际成交价格,则按交割日前一年内,最近一期经会计师查核签证的财务报告
每股净值,计算收入,并以75%为所得额。
第三,若交割日前一年内并无会计师签证财报,则以交割日公司资产每股净值计算收入,
同样按75%计算所得。
不过,若稽征机关查到的实际所得额,较前述计算所得额高,将依查得资料核计。
国税局表示,纳税人计算成本或必要费用时,也要留意相关规定。举例而言,因购买而取
得未上市柜股票,成本是以成交价格为准;若因公司盈余转增资而取得,则以股票面额为
准;若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资而取得,则成本为零。
必要费用方面,主要是指证交税、手续费等。
此外,若交易成立五年内的高风险新创未上市柜股票,可免纳入计税,至于“高风险新创
”定义,包含须向经济部申请核定,或登录创柜板、符合产创条例天使投资人条款规定等
简化认定方式,纳税人应留意相关规定。
国税局呼吁,纳税人今年5月至6月报税时,若未申报去年度交易未上市柜股票所得,在未
经检举、未经调查前,应尽速至户籍所在地税捐稽征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才可免予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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